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澄江法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于此次教育整顿全过程,将教育整顿与司法服务结合,确保教育整顿出实效,司法为民落实处。
事例一:近日,一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到澄江法院开庭,开完庭后,该当事人正为如何下楼而发愁,澄江法院法警看到后,及时将其从二楼抬到了一楼。“真是辛苦你们了,还来为我抬轮椅,刚刚都还愁着怎么下去呢,真是十分感谢你们!”这质朴的话语,是当事人对干警们发自内心的感激。
事例二:近日,在澄江法院安检处,一行动不便的老年当事人来找执行法官反映问题,但执行法官外出办案。该当事人讲到“我要找执行法官说说情况”,澄江法院带班法警告知其执行法官外出办案,认真听取其反映的情况。从便利当事人的角度考虑,带班法警了解情况后告知其不用再跑法院了,法警会主动把相关的情况告知执行法官。事后,带班法警及时告知执行法官该当事人反映的情况,最终案件得以顺利执行,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澄江法院的司法温暖。
从点滴做起,从细微处改变工作作风,让当事人从每一个细节处感受到司法传递的温暖,这亦是澄江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供稿:李洪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