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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刘松等8人涉恶犯罪案件
2020-04-27 17:24:35

4月24日,澄江法院在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松等8人涉恶犯罪案件。本案中5名被告人分别被羁押在澄江、华宁两地看守所,3名被告人取保候审,因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本次开庭审理采取了远程视频与现场到庭同步结合的方式进行。澄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等20余人旁听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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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以来,以被告人马俊、刘松为首,被告人杜金达、宋英泽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使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索取高利债务,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毁人容貌,致人残疾,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上述人员在被告人刘宏、张业民、马海涛、代爽的帮助下,以恐吓、威胁、暴力殴打、强制抵押房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和虚假诉讼等非法手段索取债务,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追究马俊的刑事责任;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刘松的刑事责任;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宋英泽、马海涛、张业民和刘宏的刑事责任;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杜金达的刑事责任;以非法拘禁罪追究代爽的刑事责任。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此外,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左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与本案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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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工作持续一天顺利完成,该案待合议庭评议后另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宣判。

供稿:刘美菊、包广良

编辑:代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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