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的工作落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群众法律意识。2023年3月31日下午,澄江市人民检察院同澄江市人民法院一起到澄江市路居镇政府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审理一起偷越国境案,当地群众及村镇干部旁听了庭审。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刘某某、徐某某、陈某某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结伙由云南省澄江市窜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打洛镇,当天在摩托车司机的带领下以乘摩托车、皮划艇、汽车的方式从打洛镇附近的山上偷越国境至缅甸小孟拉,在境外停留5、6日后又以相同的方式偷越国境回到国内。
法庭审理时,公诉人结合犯罪构成要件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控犯罪,并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被告人刘某某、陈某某、徐某某庭前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法庭采纳本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以偷越国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陈某某、徐某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
庭审中,检察官以此次巡回法庭为契机,助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向旁听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深入分析偷越国境犯罪、跨境赌博、走私等跨境犯罪的严重危害,并对跨境犯罪行为触犯的法律、罪名和刑罚规定进行普法宣讲。偷越国(边)境和组织、运输、运送偷越国(边)境等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破坏国(边)境管理秩序,为边境管控、疫情防控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种种隐患。通过以案释法,让庭审现场成为普及宣传边境管理、强边固防相关政策法律的法治宣传课堂,实现了“起诉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