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确保辖区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按照《澄江市河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常态化开展2022年“河长清河”行动的通知》及《关于开展清河行动及河道调研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2年3月29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一松牵头带领政法委、林业草原局和龙街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到沙亥河、左所水库,开展清河行动,共40余人参加。
同时,清河行动者还向过往群众宣传河长制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群众对环保实际价值与道德价值的认同感,动员群众积极自主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遵循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下一步,政法委将持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高举生态文明建设旗帜,增强河湖保护意识,勇担河湖治理责任,坚决守护好左所水库、沙亥河生态屏障,统筹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把河道清理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一环,持续开展好治理、维护好环境,引导辖区群众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争做绿色理念的传播者、自然环境的捍卫者、生态建设的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