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晚,澄江市公安局海口派出所接到群众施某报警称,他的鹦鹉飞到同村的张某家中,上门讨要遭拒,请帮忙处理。
民警在现场了解到,施某所说的鹦鹉是两个月前他在塘子村附近树林捡到的,带回家养了一周后不小心飞走,后发现在张某家中,遂前去讨要。张某则称,该鹦鹉是一个多月前自己飞到他家阳台上的,见长得好看便养了起来。该鹦鹉体形较大,头部较圆,尾巴短,整体呈灰色,尾羽为鲜红色。施某、张某二人均表示,不知道该鹦鹉所属物种。
经民警判断,该鹦鹉为非洲灰鹦鹉,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属国家一级保护濒危动物。听闻后,二人停止了争执,积极配合并主动上交了鹦鹉。
目前,澄江警方对这只非洲灰鹦鹉进行救助的同时,正在对其来源展开进一步调查。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发现野生动物时,应及时报警,切勿私自抓捕或非法圈养。在未取得合法驯养繁殖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驯养国家保护动物将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何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