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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过酒瘾
男子连喝48瓶藿香正气水醉驾获刑
2022-08-30 08:53:04

近日,澄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耿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但在该案中,耿某并未直接饮酒,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今年2月15日20时40分,耿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澄江市横大线某路口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检查时,耿某坚称自己并未饮酒,只是喝了藿香正气水。但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142.22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经调查,耿某长期嗜酒成性,2019年11月,因醉驾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0年12月,第二次因醉驾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此次已是醉驾“三进宫”,且驾驶证早已被吊销,属无证驾驶。

在调查中,民警了解到耿某在第二次醉驾被判刑出狱后,家人对其严加管理,严格禁止其饮酒,但其经常以肠胃不适为由,大量购买并饮用藿香正气水。当天开车前,耿某在明知藿香正气水中含有酒精的情况下,短时间内仍持续不断喝了48瓶藿香正气水后驾车上路。耿某虽未直接饮酒,但体内酒精含量已达醉驾标准,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通讯员  杨燕竹)

编辑:王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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