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真心感谢你们!没想到这些钱还能追回。”10月17日,澄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办公室里,辖区某企业负责人感激地从民警手中接过返还的46500元现金。
6月20日,澄江辖区某企业法定代表人陈某到澄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公司2022年和江苏省一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并将货款转给该公司,但该公司收到货款后一直未发货,多次催促无果。接警后,澄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工作,并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如实交代了其为获取非法利益,将46500元货款占为己有的犯罪事实。为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打击经济犯罪,民警依法向孙某某讲清楚法律后果,促使孙某某将赃款全部退回。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讯员 李泊 李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