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拘留所充分发挥“拘调融合”工作机制,在做好法治教育的同时,积极为被拘留人员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不安定因素。
2024年12月17日,刘某、肖某、陈某3人被送至澄江市拘留所收拘。经了解,刘某带孙子玩耍时,孙子不小心将同村陈某的孙女撞倒,陈某与刘某发生口角。随后,陈某儿子黄某与刘某儿媳肖某也来“参战”,双方大打出手,几人不同程度受伤。因殴打他人,刘某、肖某、陈某3人被澄江市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为尽快调解纠纷,澄江市拘留所民警向办案民警了解案件细节、当事人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等信息,制定矛盾化解方案。在与被拘留人员谈心谈话时,民警发现两家之前就因安装田地围栏影响通行引发矛盾,积怨由来已久。
“哪有什么过不去的坎,为了这点小事,就要失去那么多天自由,家人在外面得有多担心。”民警苦口婆心进行调解,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双方学习法律法规。在民警“法理+情理”的劝解下,双方承认错误,达成调解协议,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2025年2月14日,澄江市拘留所再次成功化解一起纠纷。李某某因多年前父母的债务问题和赵某某家产生矛盾,双方多次发生口角,继而引发互殴,造成双方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因殴打他人,双方均有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澄江市拘留所民警第一时间向办案部门了解案件详情,分析两家矛盾纠纷的根源所在,分别找被拘留的4人谈话,了解事情原委及双方真实想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教育。通过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为他们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其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在家属会见时开展亲情教育,双方逐渐放下戒心,主动交流,表示债务问题应该通过合法合规渠道解决,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处罚不是目的,教育化解才是关键。拘留所积极探索建立‘拘调融合’工作机制,在执行拘留处罚的同时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澄江市拘留所民警郭智冲说。
(通讯员 段玲陟 陶玉琼)
来源:玉溪日报(2025-03-18 A04版: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