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江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摩托车、涉嫌危险驾驶的男子。
5月30日19时23分,交管大队在辖区振兴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拦停一辆两轮摩托车,驾驶员林某身上散发着浓烈酒气。林某告知民警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但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林某体内酒精浓度为10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林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将对其给予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其醉驾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受到刑事处罚。
警方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去触碰法律底线。
(通讯员 杨燕竹)
来源:玉溪日报 2025-06-17 A04版: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