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澄江长安网 >> 三大建设 >> 平安建设
停业整顿并罚款!澄江两家酒店违反未成年入住“五必须”规定被处罚
2024-07-12 17:27:3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澄江市公安局严格执行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工作要求,持续强化辖区旅馆业日常监管,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微信图片_20240619115344

近日,澄江市公安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两家酒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工作要求。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澄江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给予两家酒店责令停业整顿30天,罚款1万元的处罚。

微信图片_202406191153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澄江长安网
关闭
主办:中共澄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运维:玉溪网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