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引导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8月26日上午,澄江化石委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原文学习了《中共玉溪市纪委 玉溪市监委关于7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玉纪通报〔2019〕13号)文件。
会议指出,上述7起醉酒驾驶典型问题,反映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仍然心存侥幸,视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纪律和规矩为“稻草人”,其后果严重、教训惨痛、令人惋惜。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严禁公务活动饮酒,严禁用公款饮酒,严禁在工作时间(含节假日值班期间)、工作场所饮酒。
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从上述通报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纪法观念,自觉敬畏法纪,带头遵纪守法,本着对社会、对组织、对家庭负责的态度,关爱生命、关爱社会,把纪法约束内化为道德自律,时刻警醒自己,真正养成“驾车不喝酒,喝酒不驾车”的良好习惯,共同维护文明规范有效的交通秩序,努力争当廉洁守法的好干部。
供稿:文继玲
编辑:李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