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化石委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以案明纪的警示作用。12月9日上午,澄江化石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中共玉溪市纪委 玉溪市监委关于6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的通报》(玉纪通报〔2019〕30号)文件精神,会议由化石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泰敏主持召开。
会上,办公室主任张义丹通报了玉溪体育运动学校保留原职级待遇干部杨长兴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问题;峨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暴晓超压案不查问题;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规划建设和环保中心主任万霄峰不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问题;玉溪市红塔区工商联合会综合业务股股长唐建和、红塔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负责人秦立斌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问题; 通海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储传超处置企业违法生产不及时问题;新平县国土资源局扬武分局局长方永云对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监管不力问题。
张义丹指出,上述6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有的在工作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有的严重失职失责,涉嫌失职渎职犯罪,给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必须受到严肃处理。
陈泰敏强调,化石委全体领导干部职工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严守工作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用规章制度约束自己、规范行为,严格依法办事、依规决策,始终把自己的行为约束在纪律要求之内和制度规矩之下,为澄江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纪律作风保证。
供稿:文继玲
编辑:代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