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平安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即将建成投入使用,随着新昆明建设及环抚仙湖生态城市群建设力度的加大,澄江境内道路车流量也不断增加,为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澄江县道路交通管理的水平,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有序、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澄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从2014年12月1日起,在澄江县境内63处路口(或路段)设置使用电子警察设备,进行路面监控管理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具体点位布置,请登录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站警务公告栏目查询,网址:http://www.yxjjzd.gov.cn。
二、 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闯红灯、逆行、违反禁令规定通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占道行驶、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驾车不系安全带、拨打手持电话及其他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 凡是经电子警察抓拍查获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处罚。
四、 需对电子警察抓拍违法行为记录进行查询的,可拨打电话:0877-6685255查询或登录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页,网址:www.yxjjzd.gov.cn,或直接到澄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办查询。
五、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自收到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或接收到交通违法处理信息之日起15日内,须持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澄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或云南省内设置违法处理部门的地点接受处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通告
澄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