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峨山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抓住食品安全这个公益诉讼核心,通过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对食品销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消除了网络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峨山县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该县部分餐饮店在“美团”“小松外卖”“特色峨山”网络平台进行食品经营销售过程中,存在未在平台上公示餐饮服务商户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量化分级信息、未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不具备实体店资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过期证件从事网上餐饮服务等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峨山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县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据《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规定,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峨山县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在全县认真开展食品经营户、餐饮服务商户专项检查,重点对网络平台食品经营户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二是依法取缔经营场所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加工小作坊1家,立案查处1起过期食品案,要求新办、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85户,对9家食品加工小作坊、68家食品摊贩进行备案。三是集中约谈“美团”“小松外卖”“特色峨山”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负责人,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签订了《网络服务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承诺书》,督促第三方平台上传完善有效证件24家。四是督促整改并下线不合格商户26家,整改超配送范围商户2家。 (毛春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