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就加强安全管理和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等方面提出了建议。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号检察建议”和张军检察长关于“一号检察建议要持续抓、长期抓!没完没了抓下去!”讲话精神,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院高度重视,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共青团、妇联、司法局、关工委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第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年初,在接到省市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通知后,我院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检委会、全院干大会对“一号检察建议”进行了学习,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把2019年作为“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年,把未检工作专门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帮教机制、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等重点事项作出部署,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发挥作用。
第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在接到上级院关于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第一时间内,我院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就如何更好地落实进行深入探讨;积极探索社会化帮教体系,通过召开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形式,征求关于对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特别是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的意见建议,共同探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综合研判辖区学生欺凌形势和治理对策,统筹推进本地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形成了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第三,专题讲座,呵护成长。我院为不同学段的中小学生量身定制预防性侵讲座内容;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相关部门和双江小学的学生及家长参加;以“法治进校园”活动为依托,深入玉溪市民族中学、峨山一中、岔河中学、双江小学等七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在讲座中,采用讲故事、分析真实案例、现场提问、游戏互动等多种形式,深入浅出的重点讲解性侵的含义,以及如何防范性侵、性侵发生时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等知识,通过专题讲座提升中小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并随堂发放5000余册“青少年法律常识读本”(爱心笔记本)。
第四,多措并举,疏堵漏洞。我院采取重点督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照“一号检察建议”,就教育主管部门针对青少年预防性侵的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学校住宿管理、尤其是女生宿舍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后对各校认真开展的专项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开展活动中的不足提出了改进意见,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拓展检察工作护航青少年成长覆盖面。针对此前及目前我院正在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对教育主管部门、涉案学校制发综合检察建议;切实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加强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教师管理法规和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完善预防性侵家校协同机制,做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下一步,我院将联合县司法局、教体局、关工委、青少年事务社会组织等多部门,把落实监督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加以推进,并积极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解决未检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形成保护和关爱未成年人“司法+学校+社会+家庭”四位一体的工作合力,运用线下的绿荫家园和线上的“绿荫普法小课堂”帮助和保护更多的未成年人,擦亮未检品牌,共创美好未来。
(龙玉蓉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