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间本应相互劝诫不要酒后驾车,但这对“好兄弟”非但没有相互提醒,反而一起酒后驾车,结果被交警查了个正着。
2月17日晚,峨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小街派出所开展夜间专项整治。20时51分,执勤民警查获摩托车驾驶员龙某超涉嫌酒驾,两分钟后又查获小轿车驾驶员龙某如涉嫌酒驾。当民警欲把龙某如带离作进一步处理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龙某如与龙某超熟络地攀谈起来。经民警了解,两人竟是好友,当天晚上一起喝酒。没想到,在同一路口被查获。
最终,摩托车驾驶员龙某超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小轿车驾驶员龙某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龙某超因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龙某如因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被依法处以罚款16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
(通讯员 杨洲)
来源:玉溪日报(2025-03-18 A04版: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