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峨山长安网 >> 理论研究
峨山法院提出“七点要求”继续开展和深化“阳光司法工程”活动
2013-10-23 10:11:50

  本网讯 7月11日上午,峨山法院方跃明副院长主持召开了继续开展和深化 “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动员大会,并提出七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司法公开对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分管副院长要主动与各乡镇领导的协调、沟通,争取基层群众的广泛参与,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要按照“五个精心”(精心挑选案件,精心挑选主审法官和合议庭成员、人民陪审员,精心选择庭审场所,精心选择庭审时机、精心组织庭审)的要求,选好庭审时机和场所,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三是要注重司法公开的形式,确保司法权在公众的监督下运行,让阳光照耀下的司法活动更加富有公信力;四是要切实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为当事人开庭、群众旁听提供便利,当前正值农忙时节要把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同时,把司法活动的全部运行过程展现在公众面前,既回应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和期待,也确保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五是要继续发扬连续作战、吃苦耐劳精神,不断向群众传递法治光芒,确保营造信仰、尊重和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六是要继续推行公开判后释疑、以案释法工作,让当事人知晓裁判理由,了解司法、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确保让当事人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七是法官、书记员、法警要按规范着装庭审,人民陪审员也要穿正装上庭,确保每个“阳光司法工程”案件的庭审质量,做到宣传效果好、社会反响好。(普丽)

  编辑:史桦

编辑:史桦
关闭
主办:中共玉溪市峨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运维:玉溪网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