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年1月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我院反贪局在上级院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刑诉法彰显的立法精神,早部署、早安排,理清办案思路,精心组织谋划,一举在上半年成功立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件10人。查办案件工作凸显五大亮点:
一是发力初查工作,突破了新刑诉法关于“12小时、24小时”限制的瓶颈,确保取证程序合法。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要求,我院反贪局从案件线索受理入手,做到认真分析、慎重评估每一件案件线索,做到了慎重评估,细心筛选,将问题搞准。其次,重视初查计划,制定周密措施,只打有准备之仗。制定初查计划过程中对案件线索进一步评估,对线索再次认真分析研究,明确对线索的整体判断、初查方向和目的、初查顺序、取证方式、人员调配、任务分工、初查时限和安全防范等准备工作。最后,精细初查,做到立案前将案件涉案事实基本查清,为传唤和拘传涉案人员进一步核实案情打下坚实基础。今年上半年办理的7件10人案件中, 除2件2人是与峨山县纪委成立专案组联合调查后由县纪委移送我院以外,其余5件8人都是经过精细初查,涉案人员被传唤、拘传后持续时间均未超过12小时。
二是检察长靠前指挥,以“三长合力”机制带动队伍活力,提高办案效率。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和反贪局长各司其职的同时合力作战,在案件陷入僵局的关键时刻显现效率。在吴某某受贿案件侦查中,检察长率先垂范、靠前指挥,一起研究、协调和部署办案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反贪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并在突破吴某某案件其中一介绍贿赂人李某某的过程中,检察长身先士卒,突审李某某,在强大的攻势下,整个案件在12小时内得以突破。
三是诉讼程序中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确保涉案人员诉讼权利实现看得见。我院反贪局将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新规定作为一项特定的程序告知犯罪嫌疑人,以确保辩方的诉讼权利以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
四是查办案件助推全县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实效。2013年是我县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年,按照惯例也是基层村级组织矛盾突显的一年。我院反贪局密切关注各乡镇、街道选举动态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在深入研判收集来的线索后果断立案查处了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村组干部2件4人,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也为换届选举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五是依法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违法案件,树立司法队伍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新形象。结合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和我院侦监科在办案工作中发现的疑点,我院反贪干警深入群众调查了解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找到切入点顺藤摸瓜,一举立案查处了公安系统案件贪污贿赂案件2件2人和司法领域腐败案件1件4人,进一步彰显了我县司法机关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新形象,有力提升了司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左军)
编辑:史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