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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纪律 守底线 促发展
2018-08-05 15:53:56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董锋

在新时代的发展时期,峨山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依然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的问题,如片面强调办案工作,对党务、工会及公益事宜方面不热心不上心不专心等问题;对政治学习流于形式,敷衍了事;怕开会、怕参加公益活动的思想依然存在。二是担当意识不强,在矛盾问题面前不敢迎难而上。面对新的基层院考评办法,总是强调困难,主意缺乏、办法不多。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意识不强。安全防范意识、“说不过”的危机意识不强。三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严守纪律的弦绷得不够紧,侥幸心理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依然存在等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关于在峨山县政法机关开展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学习教育、对照检查、整改提高等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坚定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决确保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这是干好检察工作必须坚守的基石。因此,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十九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把对政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化作公正司法、深化检察改革、加强办案监督工作的新动能。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不断提高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明底线、知边界。坚决同背离正确政治方向的言行做斗争。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让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为硬约束。

二、抓住关键少数,不断强化班子和执行力建设

一支队伍战斗力强不强,关键看领头人。只有院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形成头雁效应,才能确保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也才能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始终坚持院党组是峨山检察院的领导中枢,院党组的决定必须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同时我也坚决执行《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自己决不搞一言堂,避免独断专横。班子成员相互监督,促进班子和谐,党风政风清明。院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严格遵守纪律的典范,真正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循职业操守,坚持大事商量、小事通气,凡涉及“三重一大”、物资采购和敏感事情处理,都经党组会或检察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是严格规范决策程序。杜绝决策和重要事项决定的随意性,使权力运行相互制约、可查可控,决策过程如实记录,存档备查。通过新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办案规范化建设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严管队伍不懈怠。

三、始终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确保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制度化常态化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坚持和创新教育模式,以先进典型鼓舞人,以反面典型为镜深化全面从严治检。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整治不留死角的意识。不断增强自重、自警、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廉洁从政、奉公守法的自觉性。以“零容忍”态度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虽然为期3个月,但我们绝不能以到时完成任务为终了,而要充分认识到作风建设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要驰而不息地常抓不懈,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四、更加严格规范履行好检察职能

必须毫不放松抓好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坚持建章立制与落实制度相结合, 加强案件管理和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以深化检务公开为途径,进一步扎紧规范司法的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的司法行为。不断加强司法理念教育和素质养成,落实制度建设和执行的主体责任,坚持精细办案、精细管理,提升规范司法的品质,真正让规范司法成为一种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真正实现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纪律作风整治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工作。

我们将以此次整治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观念、改进作风、严格遵守纪律,以强烈的危机意识,破除安于现状等思想观念,形成奋勇争先、争创一流的竞争意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推动峨山检察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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