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法律意识,8月6日,峨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组织民警到峨山县塔甸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当日,峨山县人民法院在塔甸镇公开审理一村民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森林警察大队以此为契机,向群众普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法律知识,向前来旁听的群众发放印有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无纺布便利袋及宣传手册等宣传品,并现场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发动群众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积极检举揭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宣传,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及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营造出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峨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李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