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峨山长安网 >> 通知公告
严厉打击卖淫嫖娼及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2014-07-28 15:09:46

  峨山县公安局关于扫黄禁赌

  严厉打击卖淫嫖娼及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了消除赌博、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严惩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及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气,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 严禁卖淫、嫖娼;严禁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严禁拉客招嫖;严禁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传播淫秽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严禁提供色情服务、淫秽色情表演;

二、 严禁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严禁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或利用游戏机、互联网等方式赌博。

三、 严禁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本单位条件,开设赌场、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四、 违反上述规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检举他人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的,依法从严惩处。

五、 违法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涉黄涉赌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侦破涉黄涉赌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 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应积极举报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涉黄涉赌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凡举报涉黄涉赌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隐瞒情况、窝藏、包庇涉黄涉赌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七、 举报电话:110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峨山县公安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编辑:李海燕
关闭
主办:中共玉溪市峨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运维:玉溪网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