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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黑恶势力 建设善美峨山
——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2018-10-31 15:16:27

尊敬的各位父老乡亲: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县扫黑除恶斗争打出声威,取得实效,希望大家踊跃揭发检举以下12类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参与并支持我县扫黑除恶斗争,为营造安定、和谐、平安、有序的治安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扶贫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口岸、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和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的“地下执法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其他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各位父老乡亲,维护治安,人人有责,希望大家行动起来,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性质及“保护伞”的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式:

1.信件举报:中共峨山县委政法委员会(县扫黑办);峨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邮编:653200。

2.电话举报: 0877—4017791(县扫黑办); 0877—4016608(县法院); 0877—4066200(县检察院); 0877—4011054(县公安局); 0877—4011713(县司法局)。

3.邮件举报:yxeszzb@126.com。

4.直接到县扫黑办或县公安局举报。

峨山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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