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涉黄涉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黄赌毒”专项整治,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场所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从事、参与“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涉黄、涉赌、涉毒”违法犯罪团伙、人员,从严查处“涉黄、涉赌、涉毒”经营服务场所。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一)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引诱他人卖淫的;
(二)卖淫嫖娼、站街招嫖、进行淫秽色情表演、发放招嫖卡片、通过信息网络发布招嫖信息的;
(三)提供色情服务、淫秽色情表演的;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的;
(五)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通过信息网络进行赌博活动的;
(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的;
(七)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制毒物品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
(八)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九)吸食、注射毒品或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十)幕后组织、操纵“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提供“保护伞”的。
三、歌舞厅、发廊、茶楼、棋牌室、桑拿、KTV、夜总会、电子游戏厅以及其他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从业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赌博、吸食(注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投案自首,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予以从宽处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仍进行“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对进行“黄赌毒”违法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帮助参与者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参与、纵容、包庇“黄赌毒”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在严厉打击的同时一律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
五、欢迎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黄赌毒”违法犯罪线索,所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查实情况给予奖励。对于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嫌疑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110、0877--4011054
治安大队:0877--4016625 邮箱:esxzadd@126.com
禁毒大队:0877--4012366 邮箱:yxesj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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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公安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