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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法院以五华区政法机关办案失误致无辜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2013-10-23 11:46:43

  本网讯 根据省高院和市中院的安排部署,峨山法院于9月9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五华区政法机关办案失误致无辜人员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通报》的文件精神,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全院干警,以案例为警示进一步增强责任心。

  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在警示教育大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永泽传达文件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那汝琼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全院干警要深刻吸取这个案例的教训,切实转变作风,增强责任意识,做到认真仔细,避免差错和失误,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法官干警办事认真严谨的良好形象。

  开展讨论强化教育效果。为强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效果,大会结束后分管领导及时组织分管部门的干警进行讨论,并将讨论情况报纪检组。

  撰写心得体会确保教育实效。在学习文件和开展讨论的基础上,要求每位干警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并于9月12日前交纪检组。

  峨山法院要求一是充分认识该事件发生的危害性。充分认识执法作风不实、群众观念淡薄、责任意识谈化、办案能力不强、办案制度不健全,是造成错误发生的直接原因。该事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政法机关严格公正执法的形象。二是增强政治敏锐性,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要从该事件的发生中吸取教训,在人民群众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上,增强政治敏锐性,认真及时有效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积极化解矛盾,尤其是对切实已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要全力解决合理诉求,纠正错误,坚决把因执法过错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绝不允许因为执法工作上的万分之一的失误,造成人民群众百分之百的伤害。三是强化责任意识。牢记宗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决克服工作作风不实、群众观念淡漠、责任意识淡化的问题,加强学习、提高办案能力水平,增强群众观念,切实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确保司法公正。四是查找问题并予纠正。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和纠正“四风”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转变作风、遵守纪律、提升能力建设,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并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通过学习文件、组织讨论和撰写心得体会,广大干警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不断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做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胡永泽)

  编辑:史桦

编辑:史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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