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峨山长安网 >> 以案说法
六人演“双簧”秘密调包三万现金变废纸
2014-04-18 11:21:11

  做完“法事”后自己的三万元现金却变成了一堆废纸,2013年9月15日,峨山籍妇女矣某某就遭遇了这样蹊跷的事。上演“双簧戏”的六名被告人分工明确,有人猎取目标搭讪,有人佯装知道算命老人的住处,有人尾随放风并将受害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及时告知冒充算命老人的“孙子”,六人均被峨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至二年零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00至6000元。

  峨山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9月15日8时许,被告人苏炳芬、王成珍、彭亚八、廖汝锦、廖汝贝、廖汝东相约到峨山利用封建迷信诈骗他人财物,并事先作了分工。同日11时许,在峨山县城由被告人王成珍以打听算命老人为名与被害人矣某某搭讪,被告人苏炳芬以说知道算命老人住处为由,与王成珍一起邀约矣某某去见算命者。被告人彭亚八冒充算命老人的“孙子”,恐吓矣某某家中近期有血光之灾,要用钱作“法术”才行。同日13时许,彭亚八在峨山县临江公园为矣某某作法时,王成珍、苏炳芬将装有矣某某30000元人民币的书包伺机秘密调包。得手后,六被告人逃回玉溪途中分赃。

  峨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苏炳芬、王成珍、彭亚八、廖汝锦、廖汝贝、廖汝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被害人家中即将面临血光之灾为由,采用讲迷信押钱作“法术”消灾的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人民币30000元,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本案中,六被告人事前分工,事中配合,事后共同分赃,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犯罪,是共同犯罪且作用相当,不宜划分主从犯。为保护公私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和正常的司法活动,打击刑事犯罪,峨山法院根据被告人王成珍、廖汝锦系累犯,六被告人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以及受害人30000元的经济损失已经挽回等实际,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文/谭世明)

 

编辑:峨山长安网
关闭
主办:中共玉溪市峨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运维:玉溪网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