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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交警大队速破“09.16”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
2015-09-30 16:41:42

  09月18日21时,峨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快速反应,周密组织,仅用48小时就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违法嫌疑人方某抓获,成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

  意外发生  肇事司机逃逸

  2015年09月16日19时51分,峨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谢札路口这里,我看到有辆摩托车翻在路边了,好像还有个人睡在路上,请你们过来处理一下” 。 接警后,值班民警曹强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事故现场有两人受伤,一人已失去知觉,头部周围有大量鲜血,随后经医务人员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人意识恍惚,不能详细表达事故详细经过。但是摩托车却不在事故现场,现场没有任何碎片,除了受伤人员就只剩下几道划痕,经询问受伤人员何某得知:驶离现场的是一辆红色正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就是自己村的方某。事故发生后,方某还来扶他,并告诉何某说:你们怎么会在路上,我为了让你们两个,摩托车都让翻了,他自己都受伤了。何某叫方某回村子叫家人来帮他送去医院,然后方某就离开现场。何某还告诉民警,方某没有撞到自己,不知道是什么车撞的,案情一下陷入了困惑。

  快速反应  合理布局

  案件发生在乡村路段,性质恶劣、社会影响面广。获悉情况后,为及时侦破案件,峨山交警大队大队长栾智元、立即赶赴现场,抽调精干警力立即启动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查缉预案,成立“9.16”肇事逃逸案专案组并迅速开展工作,指挥民警兵分三路展开侦查:一组负责对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并询问相关目击证人笔录;一组负责前往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调取事发当时的周围监控录像,研判分析;一组负责尽力安抚陆续赶来的死者家属情绪。夜幕下一张法网已悄然拉开。

  确定侦破思路,果断出击

  案发当晚,栾大队长带领事故中队值班民警勘查完现场后,直接联系派出所一起赶赴方某家,方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刚去医院治疗回来。经询问,方某对交通事故于非常冷静的表情一口否让,但侦查民警还是依法对方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进行扣留。9月17日上午8时“9.16”肇事逃逸案专案组成员全体集合,进行昨晚案件材料的汇总,栾大队再次对民警工作细化,兵分五路展开侦查:一组负责对受伤的当事人何某进行询问;一组根据监控录像对在那个时间段过往的47辆车进行逐一排查,做到见人见车;一组对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方某进行询问,一组对尸体重新复核。下午5点进行工作汇总,可是得到的消息却喜忧各半,当事人何某和方某的笔录上几乎吻合,都否定了是三轮摩托车肇事的事实,而这时让民警兴奋的事是当事人何某身上有轻微的红色油漆,还有法医尸检是身体左侧受到撞击,而何某伤检是右侧受到撞击,这样行人明显的撞击痕明显不是汽车撞击形成,案情再次指向了可疑的三轮摩托车。

  重整案情  成功抓捕

  时间飞快的逝去,逃逸案情侦破的最佳时机马上过去,9月18日上午8时,栾大队再次对“9.16”肇事逃逸案专案组成员集合进行案件分析,根据现场照片和现场图还有所收集的案件资料进行分析,细心的民警突然发现,方某所陈述的笔录和现场痕迹有部分偏差,在加上伤者身上的红色油漆,尸检伤检的可疑之处,所有矛头再次指向方某有重大嫌疑,确定侦破思路后栾大队再次对民警工作细化,兵分三路展开侦查:一组是再次对伤者何某询问材料进行细化;一组对方某进行传唤讯问;一组对监控中的车辆再次排查;对方某的讯问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但是案情却没有任何进展,监控排查的47辆车仍然没有新的发现,办案民警都在思考,难道我们的侦查发现错误了吗?这时,询问何某的民警传来了好消息,据何某陈述,发生交通事故时,他和死者李某前后行走在道路上,他没有看见后方有汽车的和明显的灯光和声音,接着就被撞倒了,然后接着就爬起来了,也没有看见有车辆路过,唯一就是我们村的方某上来扶我,还告诉我说是让我们把自己的三轮摩托车让翻了,这点应该是很矛盾的,应该是方某撞的我们。同时鉴定机构也告诉我们方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上有衣服纤维附着,所有证据再次指向方某。这时方某已经进行讯问8小时,正是我们进行心理攻势的好时机,民警进行耐心劝导,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和充分的证据,方某心理防线终于松动,对于其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一事供认不讳,案发时候由于何某和自己是隔壁邻居,发生事故时,何某并没有认出是自己撞的他,于是由于害怕承担责任,方某就顺水推舟,捏造了整个事故的经过。

  目前,方某因涉疑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案件正在办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从案发到侦破,峨山大队民警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敏悦的政治觉悟,精心组织,科学部署,发挥不怕苦,连续作战的优良传统,全力侦破,最终在48个小时内将重大逃逸案件圆满侦破。(峨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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