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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元采矿定金蒸发之后
2015-11-30 16:17:32

  甲方支付了18万元采矿定金后,不仅没能按合同进行开采作业,还发现乙方早已变更登记公司,18万元被蒸发。10月20日,峨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破获一起涉案价值18万元的合同诈骗案。

  汇款18万元采矿金  发现变更登记受骗

  4月27日,珠海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单某某到峨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称:“我公司于2014年8月7日与峨山锦鑫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了矿山开采工程施工劳务合同,约定由我公司对对方公司位于云南省景谷县威远镇边江铁矿进行开采。我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按峨山锦鑫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要求,向李成(化名)账户汇款18万元。之后我公司准备了机械设备人员入住矿山,被告知矿山承包款未付清不准动工。事后我公司才发现,李某所经营的‘峨山锦鑫工贸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就已经变更登记了。”

  立案调查  案件初现端倪

  接报后,经侦大队对案件进行初查,于2015年5月14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男,汉族,现年51岁,峨山县人)抓获。据李某交代:他于2013年认识一个名叫李成的大理州南涧县人,之后他向李成宣称自己拥有景谷县威远镇边江铁矿的开采权,并与李成达成口头合伙协议,由李某以自己经营的峨山锦鑫工贸有限公司的名义,委托李成全权负责景谷县威远镇边江铁矿的招商引资,对矿山进行开采。2014年8月7日,李成找来珠海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在峨山与这家公司签订《矿山开采工程施工劳务合同》,并要求对方公司按合同约定向李成支付了18万元定金。

  经调查,峨山锦鑫工贸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成立,公司并没有景谷县威远镇边江铁矿的开采权,而且该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就已经变更登记了,公司名称和法人代表都已变更。

  全力抓捕  另一逃犯落网

  为查清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办案民警驾车赶到距离峨山县400多公里的景谷县永平镇边江铁矿,实地查实了矿山的情况,并分别到农行景谷县支行永平营业部等多家金融机构进行调查。经核实,边江铁矿的开采权属于景谷景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嫌疑人李某没有边江铁矿的开采权。这些事实的查证进一步证实了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李成的及时归案,成了案件侦破的关键。

  经侦大队对李某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后,对李成开展了全力抓捕。由于李成长期在外不归家,特别是李某被抓获后,李成消失得无影无踪,一直查找不到其下落。经过近五个月的调查及布置,2015年10月20日景东县公安局通知办案民警,李成已被成功抓获。10月21日,办案民警将李成带回羁押。

  经审讯,李成对伙同李某合同诈骗珠海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18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两人骗取的18万元采矿定金除给了介绍人4万元外,其余被两人分赃后挥霍。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周利东  牟云波)

编辑:李海燕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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