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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公安局及时破获一起强奸抢劫案
2016-05-05 11:26:12

近日,峨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网安大队、指挥中心、富良棚派出所等部门密切配合、同步上案、线索追踪、强力攻坚,及时破获了一起强奸抢劫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严历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16年3月17日22时许,峨山县富良棚乡普某某在自家房屋内被一男子持刀挟持到村外山地实施强奸,普某某在反抗过程中脸部、手部被嫌疑人所持刀划伤,后该男子抢走普某某的一部手机逃离现场。接报后,峨山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副县长、公安局长马东坤要求抽调精干民警迅速成立专案组,及时破案、消除社会影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梁跃清政委要求刑侦大队、网安大队、指挥中心、富良棚派出所等部门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办案、有效固定证据、将案件办成“铁案”,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按照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县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副局长施超迅速抽调刑侦大队、网安大队、指挥中心、富良棚派出所等警种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经及时询问受害人获悉嫌疑人为一名年龄约30岁的男子,但因受害人惊吓过度,未能提供有效线索。对此,峨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网安大队、指挥中心、富良棚派出所等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职,通过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及时锁定了一名叫张某某的重大作案嫌疑人。

4月8日中午,专案组民警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华宁县青龙镇红岩村委会一建筑工地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30岁、云南省红河县人)对2016年3月17日22时许,酒后窜至峨山县富良棚乡受害人家中,持刀挟持受害人普某某至村子附近山地实施强奸,并抢走普某某一部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峨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县公安局  李长亮)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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