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峨山县公安局快速反应,案发后迅速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案,及时消除了社会影响。
10月26日9时,峨山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称:峨山县双江街道双小路大白邑段猊江河内发现一具尸体。接报后,峨山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刑侦大队、双江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及调查走访工作。经查,尸体为男性,50岁左右,上身穿一件迷彩服,下身穿一条灰色裤子,头面部有多处伤口。根据调查,判断为他杀,峨山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
调查中,民警在县城北面高速公路桥洞内发现有人居住的痕迹,同时在桥洞内床单上发现可疑血迹,经对附近菜农、居民走访得知,这个桥洞内今年以来一直居住着一个50岁左右,穿迷彩服、时常背着两个包包的流浪男子,但该人身份不明。根据这一线索,民警立即对该桥洞附近的视频监控进行排查,发现这名男子与猊江河内无名尸体系同一人。经进一步排查发现,10月25日中午12时左右,被害人从该桥洞出来进入县城,13时许返回桥洞至10月26日后无踪迹,同时,发现10月25日20时,有一个戴帽子,穿黑色外衣、灰色裤子的男子出现在桥洞附近东张西望,行迹可疑,具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27日17时许,侦查民警在峨山县城东关厢桥头将嫌疑人抓获。
经审查,该男子廖某某(67岁,原籍红塔区研和人)多年来一直在外流浪,居无定所。今年以来,廖某某来到峨山,后住在峨山县铸造厂玉元高速公路天桥下,平时每天到峨山县城闲逛。今年7月,廖某某发现居住在县城北面高速公路桥洞内的一名流浪男子比自己年轻、强壮,于是就冒出想将流浪男子杀死的念头。10月26日凌晨1时许,廖某某从其住处出来,拿了事先准备好的一把锄头来到县城北面高速公路桥洞内,用锄头击打正在熟睡的男子头部,见男子昏迷后将他推下了猊江大河,拿走了两个包包,并将锄头丢弃在玉元高速公路草丛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已被刑事拘留,被害人身份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周利东 王朝飞)
编辑: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