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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 峨山一恶势力团伙5人获刑!
2019-04-09 17:12:53

本报讯 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日前,峨山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盘踞在峨山县甸中镇的恶势力犯罪团伙。2019年3月27日,经峨山县人民法院审判,5名恶势力团伙成员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近年来,峨山籍男子方某在峨山县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曾多次被行政拘留,2016年因涉恶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不久后其不思悔改,开始伙同他人为追讨债务而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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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3日,被害人普某某通过被害人丁某担保,向王某借款5000元钱(实际借得3600元)。2018年5月26日,王某通过电话向普某某讨要欠款,普某某表示一下子拿不出钱,方某、郑某、李某某等人便应王某要求,驱车前往昆明市晋宁区向担保人丁某索要其为普某某担保的非法债务,并将被害人丁某、刘某二人带回峨山县甸中镇郑某家中拘禁,期间,王某指示方某让被害人丁某写下欠条,虚构丁某欠方某4000元人民币的事实,随后方某持欠条对丁某的母亲谢某某进行威胁。2018年5月27日,方某在勒索到4000元后将丁某、刘某释放。

2018年5月27日,方某、郑某等人将被害人普某某的女友赵某某带回甸中镇拘禁起来,并对普某某进行威胁以索要欠款。拘禁期间,方某、郑某等人发现同伙李某某疑似向普某某“通风报信”,便持甩棍对李某某进行殴打。期间,方某、郑某等人因找不到普某某,持甩棍将普某某的堂兄弟谢某殴打为轻微伤。2018年5月28日,被害人普某某报警后峨山县公安局甸中派出所民警及时将赵某某救出。

接报案件后,峨山县公安局及时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于2018年5月30日先后将10名涉案人员抓获归案。2019年3月27日,经峨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方某、王某、郑某、申某、李某某5人分别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方某、王某罚金4000元,郑某罚金3000元的处罚。其他人员另案处理。(政治工作办公室 叶超 周利东)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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