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金秋时节,丹桂飘香,在人民大会堂,万众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召开。现在,党的十九大已经胜利闭幕,但国内各行各业的学习热潮却丝毫未减,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报告中的“工匠精神”,它是一种职业精神,同时又是职业道德、职业能力、职业品质的体现,是从业者的一种职业价值取向和行为表现。
作为峨山县人民法院的一名书记员,我就来说说工作中的所见所闻,来说说我们法院人的“工匠精神”。
在我们庭室有一位老前辈,我们都喜欢称呼他为方老师。方老师虽然即将退休,但是他仍然坚守在工作第一线,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他负责庭室上的送达工作,这项工作繁杂辛苦,很多材料都要通过邮寄或者亲自送达的方式,递交到当事人的手中,冬春寒冷,夏秋炎热,方老师带着一份份应诉材料,奔波在各个乡镇,远一点的甚至要到弥勒、石屏、双柏。我跟随方老师送达过很多次,其实很多需要亲自送达的当事人,都居住在交通通讯不便的山区,盘山公路九转十八弯,从早上上班就出发,回来时已经是月上树梢头,说是披星戴月也不为过。这样一天下来,整个人都感到很累,遇上比较难缠的当事人,更是让人身心疲惫。可是方老师从不抱怨什么,他默默地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法院人的工匠精神——不忘初心,坚守岗位。
除了令人尊敬的方老师,我们法院还有一位“2015云南省最美基层干部”。这位“最美基层干部”姓施,他1994年参加工作,20多年来先后在执行局、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等部门工作,现任峨山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带着对老百姓的深厚感情办案”是施庭长多年来始终坚持的办案准则。然而,不幸的是他于2011年9月被查出患有胃癌,经住院治疗,其胃部被切除了三分之二,出院后又接受了6个疗程的放射性治疗和介入治疗。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婉拒了院领导将其调整到工作相对清闲的岗位上的好意,毅然坚守在审判一线,边吃药、边化疗、边工作。由于工作出色,他多次获得办案能手、爱岗敬业标兵、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施庭长对于工作认认真真、尽职尽责的职业精神,正是法院人工匠精神的深刻体现。
2018年3月29日晚上九点多,峨山法院执行局局长接到了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电话,我院查封的被执行人的装载机,已被县公安局巡特警队截获在峨山县锦屏中学岔路口,随即,执行局局长带领另外两名执行干警火速到达截获地点,经多方协商调解,晚上十一点十分,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装载机顺利返回保管地点。执行局的书记员小李曾说起,有一次执行局干警到石屏执行任务,回到峨山时已经是半夜两点多了。不分昼夜、随时出发似乎就是执行局工作的常态,只要有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管在哪里,不管是几点,执行局的干警们就要迅速出动,争分夺秒的工作,力求保住当事人最大的利益。执行局干警认准目标,执着坚守,这是法院人对工匠精神的极致追求。
在我看来,法院里的工匠精神随处可见。不怕麻烦,耐心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的法官;细心做好庭前庭后各项工作的法官助理;逐字逐句校对裁判文书的书记员……
作为一名青年法院人,我们该怎样去修炼和传承这种工匠精神呢?我很认同《匠人精神》一书中的观点,即成为一流工匠的“守、破、离”:跟着师傅修业谓之“守”,在传承中加入自己的想法谓之“破”,开创自己的新境界谓之“离”。我认为要通过前辈们的言传身教,自我的深刻理解,再加上追求突破的创新活力,方能修成工匠精神的正果。
今朝襄盛会,华夏谱新篇。让我们乘着十九大的春风,在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的浪潮中,不忘初心,坚守工匠精神,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鲍飞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