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国庆期间,我市峨山县小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成功解决了一交通事故案引发的案中案,受害人家属及时的得到了赔偿款20万元,并解决了因该赔偿款而引发的家庭纠纷,制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峨山县小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受到了当地群众及各级领导的好评,法律援助深得民心。
2007年9月27日晚8时左右,峨山县小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到小街小达哈村主任李某的电话,称“小街大海哈村民沐某的家属一行七八人到玉溪市市区某公司住宅区内,强行扣押了老板张某的车辆,要张某赔钱,现双方态度强硬,矛盾有可能激化”听闻此言,站长立即向李某了解情况,得知沐某与张某系雇佣关系,沐某受雇于张某从事驾驶运输工作,2007年9月24日,沐某在夜间某加油站加油时,被一外地车辆撞倒当场身亡,后肇事司机逃逸,因张某系在工作期间因工死亡,为此,就沐某死亡一事,沐某之家属多方找到雇主张某协商赔款事宜一直未果,为此,沐某家属拒绝处理沐某尸体,在2007年9月27日,沐某家属一行七八人找到张某住所处,于是发生了前面的一幕。当工作站人员了解清楚本案真相后,立即嘱咐在场的小街小达哈村主任李某,马上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稳定双方当事人。挂掉李主任的电话后,工作人员分别打通了双方当事人的电话,利用政策和法律当即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之下,双方心态逐渐平和,工作人员当即提出要求当事人双方第二日到小街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调解。
2007年9月28日一早,工作人员对该案展开了详细的调查了解,经查证,死者沐某32岁,男性,农民,两年前受雇张某从事运输工作,2007年9月24日沐某因交通事故事死亡,分别有62岁、55岁的父母需赡养及8岁、2岁的女儿需抚养。在查清上述事实后,工作站工作人员当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在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对案情作了全面的分析,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五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达成协议,由雇主张某一次性当日向赔偿沐某家属赔偿死亡赔偿金、抚养费、丧葬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20万元,次日,沐某被其家属安葬。
本以为该案已圆满结束,然而没想到的是,沐某下葬后,操办沐某丧事之后剩余18.7万元再次引起了家庭纷争,沐某的父母、妻子再次因该剩余的18.7万元赔偿款因分割问题发生争吵,家庭关系恶化,经当在村委会调解未果,2007年10月6日9时,在国庆放假期间,工作站工作人员放弃了难得的休假机会,再次召集沐某家属进行调解,在调解现场,工作人员本着和谐和睦的原则,对双方从情、理、法上进行教育劝说,经过4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达成协议,从该剩余18.7万元中提起63448元作为沐某父母的赡养费用,剩余12.3552元作为沐某妻子杨某抚养两小孩的生活及就学费用,并表示今后一家人会和睦相处、相互关心。(王春利)
来源: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
编辑: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