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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开展执法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峨山法院制定出台《人民法院聘请特邀监督员暂行办法》,该办法主要内容有:1.明确特邀监督员是人民法院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中聘请,对法院和干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守法的情况进行监督的人员。2.特邀监督员的职责包括对峨山法院及干警实施监督,反映检举、控告、批评,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对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评议和调查研究等。3.特邀监督员的职权包括协助法院职能部门在队伍管理、立案服务、审判执行等方面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受邀旁听法庭审理和参加法院召开的相关会议等。4.法院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通报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主要情况,以及对特邀监督员所提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时了解、听取特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有关的联络和服务工作。该办法还对特邀监督员的任职条件、监督程序、任期等作出了规定。(峨山县法院)
来源: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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