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4年12月31日,玉溪市两级法院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生效裁判文书6148份,占全省法院文书上网总量的11.17%;在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公开裁判文书4312份,占全省法院文书上网总量的12.32%。因工作成效显著,玉溪中院以及红塔区法院被省法院评为2014年度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先进法院。
强力推进促落实。及时组织召开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推进会,将裁判文书上网作为“一把手”工程大力推进,明确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并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明确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凝聚共识,定期通报,切实把广大法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加强指导促规范。中院审管办及时拟制了《玉溪中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向各基层法院和业务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主动到省法院就裁判文书上网的工作思路、流程要求、公开范围、技术处理等问题征询意见。同时,在认真组织学习《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的细则(试行)》的基础上,及时到各县区法院开设裁判文书上网实务技能培训班,演示讲解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操作流程。
科技支撑促高效。全市法院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裁判文书上网效率,充分依托省法院开发的裁判文书辅助管理系统,将文书制作、自动排版、校对纠错、隐名处理和上网发布等功能整合,实现在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公开的裁判文书从制作到网上发布一体化管理。
严格执行促公开。对2014年1月1日以后审结的按规定应当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全市法院实行“随结、随归、随上网”。两级法院审管办负责每日将各业务部门报送的裁判文书上传公布至中国裁判文书网,中院审管办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法综系统督促各县区法院开展工作。严格实行不上网审批制,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认为裁判文书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及理由,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院领导审定,并报审判管理部门备案。
全面审核促优质。在裁判文书制作和上网公布前,依托“文书智能校对系统”,加强检查校验、纠错补正。同时,多层次纠错复核,落实承办法官、书记员、部门负责人的裁判文书审查复核责任,确保文书质量。另外,还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工作模式,由案件承办法官负责对裁判文书进行技术处理,由审管办负责统一编辑上传,确保了文书上网的及时性、规范性。
阳光公开促公正。自2014年1月2日起,在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时,增加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事项,并通过网站、电子触摸屏、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告知,提高公众特别是案件当事人对文书上网的知晓度。同时,充分依托省法院专门开通的省、市、县三级法院一体化公开、一站式服务、智能化应用的司法公开网站——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对审判流程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进行公开。(王波 张坤)
编辑: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