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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中院法警支队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称号
2015-07-06 10:45:35

  从7月3日上午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表彰暨事迹报告会(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玉溪中院法警支队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

  玉溪中院法警支队自2000年建队以来,始终把完成好各项司法警务工作,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和法院机关安全为目标,始终按照“政治建警、科技强警、制度管警、文化育警”的总体要求,扎实抓好警队建设和日常警务保障工作,大力推行以“人员管理军事化、装备管理责任化、办公物品设置标准化、内务管理整齐化”的警营“四化管理”来促进警队正规化建设。近3年来,共派出警力4400人次,押解刑事被告人1477人次,动用警力3098人次,值庭788人次,传递证据6308次,送达法律文书382次,协助信访接待156次,机关安全保卫1095天,出动警用车辆3714辆次,安全行车111420余公里,大型警卫活动及成功处置突发事件10余次,未出现1次差错,为法院审判工作、玉溪社会经济发展、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落实科技强警战略,打造法院机关安全屏障。玉溪中院先后投入资金623万元,购置“安检门、X光机”等安检设备,安装了摄像探头、智能监控报警系统、智能数字门禁系统,审判法庭防冲击隔离设施、周界防护等安全防范配套设施,配齐了单警装备及训练器材和警务用车行车记录仪,购置了新囚车4辆、指挥车3辆、执法记录仪15台,从硬件装备上为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和日常警务安全筑起安全屏障。

  加强警务技能培训,提升警务保障和实战能力。在坚持日常训练的基础上,组织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进行了3次单警技能和群体性处突团体战术封闭式培训,进一步提高法警单兵作战能力和整体协同作战能力,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受到省院法警总队领导的充分肯定。

  坚持制度管警,从严治警,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和重大警务事故。结合开展的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时修订完善了《司法警察行为规则》、《法警支队学习制度》等20余项规章制度,规范干警的日常工作和学习,约束干警的言行,并严格落实问责制来强化警务安全,实现了近三年“零事故”、“零违纪”目标。

  坚持文化育警,抓好警营文化建设。通过开办警营文化角、举办警营文化展板、文体交流竞赛活动、撰写从警格言等一系列活动,激发了支队全体干警的荣誉感、归属感、责任感,增强了团队精神,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

  近三年来,法警支队在本院党组和省院法警总队的关心下,全体干警奋发图强,齐心协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各级领导和本院干警的一致好评。2012和2013年,连续2年被本院机关党委表彰为先进党支部;2013年6月,被省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 2014年3月,玉溪中院法警支队在体能达标考核验收中,成绩优异,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先进集体;今年6月,以中院法警为主力的玉溪法警代表队在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技能比武中获团体第一名,4名个人成绩进入前十。(陆昌杰/文 徐斌玲/图)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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