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3日,玉溪“市级园林式单位”专家考评组到玉溪中院进行检查验收。专家组一行在中院行装处刘宝金处长的带领下,对中院的室内、外园林绿化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听取了汇报。
为加快玉溪宜居生态城市建设,2007年以来,玉溪中院高度重视园林绿化工作,成立了专门的绿地养护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与协调;在中院内部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爱绿护绿”的氛围;建立了绿化管理长效机制,立足实际,人员、经费、投入、措施全方位落实到位,提高院内绿化管养水平,先后投入110余万元,对全院绿化进行了优化改造,因地制宜种植大量环保型树木,园林绿化富有特色。到目前为止,共栽植各类乔灌木378株,占地2852.74平方米,花坪2612.95平方米,草坪2205.4平方米,绿地率达35%,绿化覆盖率达46%,院内绿树成荫、百花争艳、空气清新、环境怡人,中院拥有一个降温杀菌戒噪的工作环境。
通过实地考察、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市风景园林协会理事长李云萍给以了这样的评价:“中院的园林建设十分到位,能结合自身特点进行建设,参观之后既感受到法院的庄重,又有了绿化后的亲切感,我们很满意,并且玉溪中院的绿色停车场及各楼层的植物布置都是全市最好的。只是仍需在后期进行细化管理,特别是在树种的更换和色彩的搭配,以及病虫害的防治上需要再做完善。”
考评组评审认为,玉溪中院绿化养护工作成绩突出,应当向市政府推荐为“玉溪市级园林式单位”并申报“四星级园林单位”。(谭勇 王思懿/文 蒋文浩/图)
编辑: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