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李伟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昌当选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黎晓英手按宪法领誓,率李伟、陈昌向宪法宣誓。(记者 潘泉 曾永洪 摄)
2月4日下午,玉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318人,实到298人,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大会执行主席是罗应光、谢兴荣、董诗强、冷明德、明正彬、晏淼、李有明、张小良、李永忠、吕元平、吴芸、张同安、陈爱军、刘振华、曹航、胡义军、张轶群、陈晓静、余莉、杨斗解。
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三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李有明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会议宣读了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主席团第五次会议确定的玉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名单。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代表们填写完选票后,依次走向投票箱,投下自己庄严的一票。
根据总监票人报告的计票结果,李伟当选为玉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陈昌当选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兴荣向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伟、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颁发当选证书。
随后,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任命的副市长黎晓英手按宪法领誓,率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伟、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集体向宪法宣誓。(记者 夏娜)
编辑: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