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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中院召开办案“提速保质增效”专项活动总结表彰会
2016-11-10 14:58:50

11月8日,玉溪中院召开办案“提速保质增效”专项活动总结表彰会,对红塔区法院等6个单位、民一庭等4个部门以及潘寿勤等42名个人予以表彰。各县区法院院长、先进干警代表及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俞自力主持。

会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昌作了题为《适应形势任务需要 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以改革创新精神引领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的专题讲话。陈院长指出,在全市两级法院的不懈努力下,专项活动各项预定工作目标圆满完成。截止9月30日,全市法院今年以来共收案(含旧存)19823件,已达到去年全年收案总数的96.67%,其中结案15501件,未结4322件,结案率为78.2%。未结案件存量较活动前减少379件,从账面上看,虽然降幅有限,但这是在新收案件同比增长18.72%的情况下取得的,殊为不易;各类案件结案率较活动前上升102.53%,办案效率显著提升;两级法院全部达到“刑事案件结案率不低于83%,民事案件结案率不低于69%,执行案件执结率不低于58%”的预定目标。

陈昌院长指出,面对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案件蕴含社会风险不断增多,人案矛盾问题日益突出等新情况新问题,全市法院要着重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健全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要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工作理念,牢牢把握执法办案主动权,区县法院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谋划全年执法办案工作任务,实时掌握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做到靠前指挥、亲自谋划、狠抓落实,切实将执法办案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各有关方面的支持,更加注重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抓好矛盾纠纷的疏导、分流等环节,努力将更多案件化解在诉前或者庭前。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以及其他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体系,推动形成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

为确保司法责任制完善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等司法改革任务得到快速推进落实,陈昌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的关系。全市法院要在遵循司法规律和司法改革精神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监督管理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思想引导,增强改革信心。要通过及时公布改革信息、加强政策解读、研究解决干警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等方式,统一干警思想,澄清模糊认识,主动回应关切,坚决杜绝关起门来搞改革。三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要加强对司法改革项目落实情况的调研,及时总结各项司法改革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为深化司法改革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四是进一步抓好司法改革任务的统筹协调。要以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为龙头,统筹推进以审判权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人民法院组织机构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司法辅助人员制度改革等各项司法改革任务。(中院审管办 王波)

编辑:何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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