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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 成就辉煌——玉溪法院五年工作回眸
2018-02-05 09:26:50

入额法官宣誓活动

刑一庭审理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元江法院巡回法庭双语审判

中院执行局“迅雷出击”强制执行

中院大楼

    2013年以来,玉溪两级法院案件数量屡创新高,2015年新收案件数突破20000件,2017年突破25000件。五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8856件,办结104442件,同比分别上升45.49%和41.21%。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3588件,办结23237件,同比分别上升24.15%和23.26%。

全面依法履职的五年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服务平安玉溪建设。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0099件16223人,受理件数同比上升4.84%;审结9951件15930人,审结件数同比上升4.13%。树立科学刑事司法理念,确保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犯罪,依法打击飙车、超载、醉酒驾车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加大对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惩处制售假药案等侵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依法调处民商案件,服务和谐玉溪建设。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8199件,审结56319件,同比分别上升71.49%和67.92%,结案标的金额154.22亿元。加大案件调处力度,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57.46%。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妥善化解涉及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类民事纠纷。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公正快捷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力促纠纷妥善化解。依法审理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等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保险等涉金融纠纷案件,规范金融秩序,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处理涉企纠纷,审慎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服务法治玉溪建设。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32件,审结481件,同比分别上升85.37%和82.89%,审结国家赔偿案件9件。加大对行政争议的受理和审理力度,依法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深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推动玉溪市出台《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2013年的78.79%上升至2017年的96.88%。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帮助相关单位健全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全力为民司法的五年

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受理执行案件24177件,执结21857件,同比分别上升52.26%和39.81%,执结标的金额91.12亿元,同比上升436.93%。推动构建破解“执行难”问题共治格局,市委政法委将辖区各县区、各部门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纳入综治考核;中院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发文件,对负有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的党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实施联合惩戒;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发文件,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犯罪的打击力度,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全市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1起。强化执行信息化建设,中院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全市法院均建成网络查控室,累计查询13554件案件所涉的车辆、银行存款等信息,其中查询银行存款5.07亿元,冻结2.51亿元。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123人次;限制出国(境)925人,限制高消费4382人,司法拘留660人,推动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持续强化诉讼服务,优化便民利民举措。中院全面推进集诉讼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平台、APP应用、12368热线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诉讼服务。加大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培训指导力度,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保险、工商、消协等部门制定行业调解工作制度。联合市、县区两级司法局,在全市两级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0个,全市37家律师事务所185名律师参与来访接待、协助送达、法律援助等工作。在旅游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和审判点6个,就地快速化解旅游纠纷。峨山、新平、元江法院积极开展“双语审判”工作,保护少数民族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探索网络司法拍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2013年,玉溪市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启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五年来,全市两级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拍卖执行标的物682件,成交率60.12%,成交金额2.09亿元,平均溢价率284.65%,为当事人节省佣金628万余元。切实关注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推动出台《玉溪市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向特困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73万余元,为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82万余元。

改革创新发展的五年

顺利完成员额制改革,有序落实司法责任。全市法院按程序公开公正选拔、确认首批员额法官232名。落实法官、合议庭办案主体地位,入额法官在独任庭、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外,裁判文书由直接参与案件审理的法官按程序签署。入额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院与县区法院入额院庭长司法改革后办结案件数同比分别上升49.63%和43.43%。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组建新型审判执行团队。建立由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领域法官组成的专业法官会议,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联合会诊”,促进裁判标准统一。中院与县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司法改革后讨论案件数同比分别下降64.71%和3.3%。

统筹推进相关改革,探索新型诉讼制度。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全市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9.28%。扎实推进涉诉信访改革,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积极探索繁简分流改革,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44.4%。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责任追究,对55名(自诉54名,公诉1名)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宣告无罪。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增至684人,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一审案件10359件,占基层法院受理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数的46.32%。

秉持移动互联网思维,全力打造智慧法院。全市法院建成科技法庭86个、远程视频接访室10个、看守所远程视频提讯室10个。中院确立信息化建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审核原则,形成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一盘棋”格局;在全省法院率先部署使用“云桌面”,完成服务器虚拟化建设,建成法院数据信息容灾备份系统;主动融入玉溪智慧城市建设,打造玉溪法院“司法云”;大力开展电子法院试点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庭审语音识别、文书智能纠错等辅助办案系统;自主研发中院法微应用平台,实现办公事项的移动在线办理,更加便捷高效。

强化队伍建设的五年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干警政治素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制度,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法院系统传统媒体、新媒体阵地建设管理,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意识形态领域的错误思潮。通过驻村工作、走访慰问、协调资金等方式不断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

紧抓岗位业务培训,提升干警司法能力。联合知名高校、本地院校举办素质能力提升班,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审判执行、警务技能、综合行政等各类培训8000余人次。推行年轻干警“上派下挂”制度,提升全市法院年轻干警业务能力。强化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组织司法警察、书记员开展专项技能比赛。

严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干警廉洁司法。通过加强日常管理、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方式,引导干警切实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积极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及纪律作风检查等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委实施办法,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提升司法公信的五年

深化拓展司法公开,努力建设“阳光法院”。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公开87411件审判执行案件的流程节点信息,公布生效裁判文书40274份,直播案件庭审2148件,庭审直播点击量达1600余万人次。全市两级法院开通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制作《法庭纵横》等电视栏目;积极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在乡村、社区、学校、军营开庭审理案件650余件,8.3万名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全面加强案件监督,确保提高审判质效。中院认真办理二审上诉案件,依法纠正县区法院的不当裁判,五年改判、发回重审1207件,占基层法院一审结案数的2%。严格审查罪犯的财产刑履行情况,督促罪犯积极履行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全面启用法院、检察院、监狱信息化协同办案平台,自2017年起,全市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实现网上流转办理。五年来对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14429名罪犯依法裁定减刑、假释;积极开展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回访考察工作,根据考察结果依法决定是否收监执行。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改进法院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人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法院。认真落实全盘工作定期报告、专项工作专题汇报、重点工作及时报告机制,通过寄送通报、赠阅报刊、发布信息等方式,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动态及重大案件审判情况。中院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6件,办结率达100%。严格落实同级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积极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张坤  武国中/文  徐斌玲/图)

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

五年来,全市法院先后有34个集体和3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施绍宏、全国优秀法官杨爱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吴世莉等一批先进典型。其中:

● 2013年中院立案庭被评为“全省诉讼服务窗口示范岗”,民一庭(2012玉中民一初1号)被评为“全省法院百件精品案件”,刑一庭(2012玉中刑初第85号)被评为“全省法院百件精品案件”,受到省高院表彰;民一庭(2012玉中民一初1号)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庭审”,玉溪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两评查先进单位”,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 2014年中院政治部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法警支队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单位”,执行局被评为“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 2015年中院民一庭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集体”,法警支队在全省法院司法警察第一届基本体能技能比武中获团体第一名,研究室获得《人民法院案例选》“促公正·法官梦”优秀案例评选优秀组织单位、《调研动态》和《调研报告》稿件选送工作先进单位,政治部在全省法院第一届优秀公文评选活动中获“优秀公文”,受到省高院表彰;中院法警支队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中院办公室荣获“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玉溪中院被省高院确定为“第二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以及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云南省文明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第三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 2016年中院审管办被评为“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信息化应用推广先进单位”,受到省高院表彰;中院政治部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 2017年中院政治部被评为“2016年度全省法院法官培训调训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刑一庭被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先进集体”,玉溪中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16年度全省中级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书记技能竞赛组织奖”“全省法院司法警察第二届基本体能技能比武团体第二名”、云南法院司法警察第二届技能大比武3000米团体跑团体单项第一名、理论竞赛团体单项第三名、手枪实战射击团体单项第五名,受到省高院表彰;中院审管办荣获“全国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参加的“2017年政府网站精品栏目”评选活动中,玉溪中院信息化成果被电子政务理事会和《电子政务》杂志社评为2017“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应用(APP)奖;同年11月玉溪中院被中央文明办命名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是本届全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此外,五年来玉溪中院28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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