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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荣誉榜
2019-01-17 10:06:53

司法警察支队被省高院、最高法表彰

加强训练

加强训练

2018年3月27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9月14日,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这是司法警察支队第四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2018年,法警支队共完成值庭428次,押解刑事被告人521人,派出警力1042人;完成送达法律文书264件,派出警力792人;调用县(区)法院协助庭审52次,调用警力97人;参加县(区)法院申请派警保障庭审20次,调用警力162人。协助执行局执结案件99件,执结标的13545万元。与2017年同期相比,值庭任务增加233次,增幅109%。

2018年9月28日,在峨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26名被告人涉毒案件庭审警务保障工作中,因涉案被告人、辩护人较多以及警务保障难度和潜在风险大,法警支队调集全市两级法院法警、装备等,精心制定保障方案和处置预案,圆满完成庭审警务保障任务,受到了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肯定。

法警支队分上午、下午两个时段对审判大楼主楼及附楼、诉讼服务中心、办公区域进行巡逻检查,利用智能监控监视法院周边及办公区域安全情况,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影响营区秩序突发事件,并落实好报告制度。截至2018年11月30日,完成法院机关安全值班1675次,派出警力3350人。

严格落实《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警察追责问责机制(试行)》,以追责问责的方式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人员身上,督促干警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严防渎职等情形。法警支队实现了全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务工作“零事故”和司法警察“零违纪”目标。

法警支队注重从健全制度和抓制度落实上加强警队正规化管理,健全完善会议制度、理论学习制度、谈心谈话制度、领导轮流带班值班制度、学习考勤制度、警务装备与办公设备定人定位定责任管理和约谈问责制度等,加强对干警思想作风、工作装备等方面的规范和管理,加强对县(区)法院法警大队的指导和帮带,对县(区)法院法警大队实行支队领导分头联系、具体负责的网格化管理,督促县(区)法院做好警务安全工作。在2018年6月下旬省高院组织的警务安全工作督查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正规化建设工作受到肯定。

司法宣传工作受到通报表扬

2018年,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通报表扬。

多年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分重视司法宣传工作,广泛拓展宣传阵地,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新闻宣传作用,有力地宣传了该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新举措、新做法和新成效,使社会各界了解、知悉、支持法院工作。

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传播法院“好声音”、讲述法院“好故事”,注重运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展示人民法院和法官的风采,为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营造良好的司法舆论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巩固传统媒体宣传的基础上,大力加强互联网宣传阵地建设,实现了官网、官方微信、微博、手机app全覆盖,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台,向社会公众源源不断传播法治精神和法律知识,营造出积极向上的正能量舆论氛围,为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2011年6月,组建了新闻宣传中心,制定年度司法宣传工作计划,突出宣传重点和把握好宣传节点,为“两会”和阶段性工作专题宣传服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坚持与玉溪广播电视台《法庭纵横》栏目合作20年,制作播出节目1035期,多期节目被央视、云南广播电视台采用播出,《永修的遗产》《七名少年的生死劫》《特殊的亲子鉴定》等一批节目先后获得省、市级奖项。《法庭纵横》已成为玉溪的金牌栏目,是以案释法、宣传法治的主阵地之一。配合两级法院整体工作,通过一站(官方网站)双微(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三端(人民日报客户端、今日头条、法院app)以及电子显示大屏、楼道电视屏,努力尝试抖音、快手等新的宣传形式,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云南广播电视台合办的《与法同行》栏目积极供稿,面向社会及内部干警开展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成就展示,提高社会公信度,增强干警荣誉感、凝聚力,宣传平台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司法宣传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2008年新闻宣传中心获评“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新闻宣传中心干警先后受到最高法、省高院、市委政法委的表彰奖励。

全市法院系统被命名为“第九届文明行业”

举办道德讲堂

举办道德讲堂

2018年,全市法院系统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第九届文明行业”。

近年来,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拓创新,多措并举,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引领,推动法院工作全面提升。

引导全院干警开展“学雷锋、树新风”窗口服务主题活动、学雷锋关爱老幼弱残志愿服务活动、学雷锋义务献血活动、关爱帮扶志愿服务活动等。组建了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全院干警加入“玉溪志愿者网”,弘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不求回报”志愿精神,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近年来,共举办道德讲堂15期,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身边人”,传播凡人善举,营造健康向上的氛围。

积极组织文明有礼培育工作,开设司法礼仪培训课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法规,制定下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文明礼仪行为规范》,规范干警言行举止、庭审礼仪,全面提升干警素质、文明形象和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户外电子显示大屏等信息化平台,发布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信息,组建团队传播文明风尚,弘扬法治精神。

充分发挥公平公正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力度,形成多行业、多领域、多部门、多手段联合惩戒机制,分批次曝光“老赖”信息。推动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联动社会共同监管,让“老赖”无处藏身、无法立足。

此外,通过打造创文专栏,开设创文专刊,制作宣传专题片,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加强创文阵地建设,持续抓好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建设等,推动形成全员参与格局。

王庆生获评全国法院司法技术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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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处长王庆生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技术先进个人。

王庆生长期从事法医鉴定、对外委托、司法拍卖等司法技术工作,工作业绩突出,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两次荣获个人三等功。在多年的司法技术工作中,王庆生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立足岗位,勤奋工作,不断提高对外委托等司法技术工作水平,高质量服务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

王庆生主动承办了大量具体案件,特别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案被投诉。他承办的案件,通过对外委托促使案件调解处理,不少案件成为经典案件,如2017年的黄牛“亲子”鉴定一案,王庆生深入边远山区,向当事人双方详细说明对外委托的程序和存在的风险,现场确定争议的标的物并取样送检,3天内机构作出鉴定意见,案件调解结案。央视对案件进行了专题报道,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013年8月,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网拍成功,为规范拍卖管理,王庆生与同事一起制定完善了对外委托、司法拍卖、罪犯交付执行前组织诊断等工作制度,规范司法技术工作;建立司法鉴定联席会议制度,与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动共商,解决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司法技术工作质效。

此外,王庆生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司法鉴定收费高和周期长问题,认真研究掌握不同类别专业鉴定、评估的收费标准,要求机构按最低的标准收取费用,刑事案件一律先评估后收费,特殊案件要求机构减、缓、免收鉴定费用,保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促使矛盾纠纷化解。

王波被省高院评为优秀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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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干警王波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干警。

多年来,王波积极推动全市智慧法院建设试点工作,带头组建法微应用平台研发团队,立足数据存储管理自主和系统代码开发自主,对原有移动办公平台进行升级改造。经过需求及优化的反复打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微平台”成为全市干警手机上的重要办公应用,该平台通过国家版权部门的审批,正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017年5月,在山东济南召开的全国法院第四次信息化工作会议期间,“法微平台”作为云南法院信息化工作创新亮点,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了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展。王波带领团队到现场进行演示讲解,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等参会领导的肯定。

在信息化建设中,王波坚持与玉溪“智慧城市”建设主动融合。通过与华为云计算中心的业务深度沟通,编制了《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法院关于云计算资源和存储资源专家审查会汇报方案》《电子法院及存储容灾备份系统总体建设方案》,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向玉溪市政府提交了《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华为云计算中心资源的申请》。该项目方案得到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并通过市工信委专家组审核,项目得以确立。目前,科大讯飞人工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已部署上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云初见端倪。

王波力推案件审限监控督办提醒制度,连续五年实现全市法院无超审限案件。他坚持对审判管理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共撰写、审定审判管理工作日志72期。他积极推动启用新版数字审委会应用系统,做好全流程网上会议事务管理。审委会委员通过平板电脑进行会议材料浏览、审委会讨论表决及笔录签名确认等系统应用已经常态化,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更能科学有效地管理审委会的日常工作。

审判管理办公室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近年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依托信息技术平台,建立适应新时期司法工作需要的统一、规范和专业的审判管理机制,在实现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进程中作出了不懈努力与积极贡献。2018年,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服务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挖掘司法大数据潜能,探索构建“审判管理+信息化”工作模式,被省高院职能部门确定为2019年审判管理经验推广项目。

做好“互联网+”大文章,全面打造智慧法院。一是积极推进智慧法院项目建设。包括大法庭升级改造等三大项目的智慧法院一期落地并投入使用运行;结合现实需求,统筹制定包含警务指挥中心建设等项目的智慧法院二期建设方案。二是努力推进信息化成果实践转换。多形式加强信息化产品运用实效,切实发挥信息技术成果在法院各项工作中的生产力,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成效在《中国审判》《司法改革动态》《智慧法院进行时》等报刊进行介绍推广。三是有效推进信息化项目试点。承担全省“智慧法院”“电子法院”试点工作,圆满完成省高院“09法标”“15法标”系统升级试点任务,为全省法院优化网上办案功能等提供了实践智慧。

将网络安全放在重中之重来抓,全市两级法院网络安全保障到位,先进做法在全省法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一是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技术人员网络安全防护技能和运维管理。二是组织干警和基层法院技术人员参观360集团玉溪基地,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增强干警的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安全观念。三是加强网络服务器监管、移动办公介质管理,实时排查网络安全隐患,协同网络安全公司研究构建网络安全防护长效机制。

2017年5月,审判管理办公室被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1月,被最高法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18年8月,三项app应用成果获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一腔赤诚办铁案一心为民促和谐

──记云南省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杨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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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爱斌 (左二)

杨爱斌担任澄江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的七年中,个人承办案件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情况。

他8次钻进3000余桶赃物堆里逐一核实,最终为国家追回税款损失113万余元;他到田间地头调解案件80余次,年平均调解率90%,当庭支付率97%,支付金额900余万元;他为11岁的孤儿奔波多地调解,拿到34万元赔偿款,并主动为孤儿解决了监护权和上学问题;他多次联系县级各部门开展未成年犯、缓刑犯的回访帮教工作,赢得社会好评;他从严从快审理了一批称霸一方、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本人及家人多次被恐吓,但他没有退却;2014年6月,面对准备自焚的男子,他冒着生命危险抢下汽油瓶;2015年澄江“2·13”人质劫持事件中,为解救人质,他不顾自身安危挺身而出,充分展现了法院精神和法官形象。

2015年,杨爱斌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和“最美法官”;2016年被玉溪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2017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近日,身为澄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杨爱斌被评为云南省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不仅要多办案,还要办好案;不仅要公正司法,还要有爱民、护民之心。法官审理案件的最终目的不仅要实现法律层面的定纷,更要实现事实层面的止争,还要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否则,官司虽了,纷争不止,可能为将来新的纷争埋下祸端。”这是杨爱斌在收到案件时的办案承诺。

恪尽职守  迎难而上

澄江县人民法院刑庭仅有两名刑事法官和一名书记员。面对拒不到庭、长期躲避的当事人,杨爱斌多次夜间带领法警查找,及时处理了一批“老大难”案件。

在办理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被骗税款达113万余元,被告人在案发前已将全部财产转移。相关办案机关在侦办案件中经多方努力,但被告人不愿退缴税款。了解案情后,杨爱斌多次到税务、工商部门了解被告人的经营情况,三次到看守所会见和劝导被告人,并多次约见其家属。在遭遇一次次“白眼”和谩骂后,杨爱斌没有放弃,主动找到被告人的亲朋好友,向他们讲案情,让他们明道理。经过多番努力,被告人及家属最终退缴了税款。

尽力调解  延伸审判服务

杨爱斌总是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最大限度化解民间矛盾。七年中,他到田间地头、村委会、派出所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80余次,真正做到通过一案,宣传一片,稳定一方,许多案件在他的实际行动和真情感化中得以调解。

2010年至今,杨爱斌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160余件,调解145件,调解率达90.1%;支付金额共900余万元,支付率达97%;办案考核连续三年全院第一。结案后,他还主动进行回访,与双方当事人拉家常,深挖引发案件的矛盾根源,进一步化解矛盾,为当事人“消气、减压”,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死者留下了一名11岁的孤儿,杨爱斌多次赶赴宜良、阳宗、安宁、昆明等地,找各方当事人和保险公司协调,最终为孤儿拿到34万元的赔偿款。案件调解后,又为孤儿的监护权和上学问题到处奔波。他用热心、爱心、耐心、诚心和公心,谱写出一曲曲正气和谐之歌。

奋不顾身  挽救群众生命

2014年6月16日下午,杨爱斌刚进法院大门便看到一名男子闯入法院,并在立案庭门口提着一大瓶汽油往自己身上倒,多年的办案经验让杨爱斌感觉到事态的严重性。

杨爱斌立即冲向该男子,与其抢夺瓶子。瓶子里的汽油不断泼洒到杨爱斌的头上、身上,他顺势用身子将男子拿瓶子的右手按在地上。该男子用左手掏出打火机准备点燃时,另一名赶来上班的法官上前按住男子的左手。

男子称,其母被电动车撞伤,肇事者不支付医药费,法律无用,只有一死。陈述期间,男子多次挣扎着要点火。因案件还没有起诉到法院,杨爱斌宽慰男子:“走,我去帮你写诉状,申请法律援助,诉状写好后一起去医院看你母亲。”经过安抚,男子的情绪有所缓和。事发后,杨爱斌主动向领导汇报,经过多方争取和支持,肇事者最终如数支付了相关赔偿费用。

(玉溪日报记者 吴坤娱 通讯员 徐斌玲)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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