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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登)
2019年1月17日在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19-01-31 16:43:46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 昌

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3308件,审执结30623件,结案数首次突破3万件,未结案件数连续两年下降,案件收结数同比分别上升6.93%和14.54%。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5785件,审执结5516件,同比分别上升26.28%和30.4%。

一、立足司法办案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理刑事案件2539件,审结2400件,同比分别上升5.44%和6.76%。坚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7件149人,审结12件84人,依法严厉惩处高继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23件,审结盗窃、危险驾驶、毒品犯罪等多发性案件1823件。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10件。把惩治腐败犯罪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既精心抓好对云南省煤田地质局原党委书记胡克宁受贿等大案要案的审理,也对发生在扶贫、征地等领域,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及时惩处,审结贪污贿赂案件66件。审结污染环境、盗伐林木、非法采矿等案件35件。审结涉枪、涉爆、涉邪教等犯罪案件62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2199名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含死缓)344人。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进少年审判机制创新,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9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为195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妥善调处民商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受理民商事案件17601件,审结16325件,同比分别上升0.47%和4.39%,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52.56%。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探索设立家事案件冷静期、家事调解员等工作机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2690件。公正快捷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861件,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保险等涉金融纠纷案件4714件。审结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案件699件。审结买卖、运输、承揽、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5938件。审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审结涉公司、证券、票据等民事纠纷109件,审理公司清算和破产案件6件,其中“执行转破产”案件3件。

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受理行政案件201件,审结185件,同比分别上升32.24%和77.88%。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审结涉及征收拆迁、拆临拆违等案件11件。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工作,注重行政争议实质解决,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保督察整治工作,31件案件经协调后原告撤诉。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4人次,出庭应诉率为96.97%。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审查行政非诉93件次。坚持办案理赔、错案预防并重,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件。

二、攻坚破解执行难题,竭力维护合法权益

“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果。2016年至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4901件,执结19623件,执行到位金额76.58亿元,“三个90%,一个80%”的核心指标顺利完成。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9068件,执结7916件,执行到位金额14.12亿元。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动构建共治格局。市“两办”印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市委政法委印发《关于构建共同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综治部门将全市相关单位配合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纳入考核,中院与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发文,在多个领域联合实施信用惩戒措施,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不断强化失信惩戒,加大强制执行力度。通过户外LED屏、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及广电智慧云平台等载体公布“黑名单”,将失信被执行人有关信息推送市发改委联合信用奖惩平台,累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0112人次,限制高消费14163人次,限制出入境30人次,推动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积极推进以“总对总”为核心,“点对点”为补充的网络查控体系建设,与金融、房管等信息平台对接,使“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案件22410件、被执行人87153人次。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强制腾房45套,搜查60件次,拘留583人次,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6件18人,已判决5件7人。

优化网络司法拍卖,强化执行监督管理。借助淘宝网免费智能询价系统,对房屋、车辆进行网上询价,解决传统对外委托评估耗时长、费用高的问题。全市法院网拍标的物1292件,网拍成交率46.6%,网拍成交金额3.76亿元,实现拍卖环节违纪违法“零投诉”。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全面运行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实现对执行案件37个节点全流程监控;启用“一案一人一账号”的执行案款管理系统,执行案款进出全程留痕。

三、深化改革锐意创新,保障司法公正权威

诉讼服务优化升级,司法公开深化拓展。加大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力度,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人民法庭和巡回法庭为人民群众化解纠纷1066件。完善司法救助,依法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94.35万元,向特困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31.31万元。峨山、新平、元江法院用“双语审判”方式审结案件256件,服务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年网络庭审直播6002件次,网上公布裁判文书16125篇,并公开21144件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和5515件案件的执行信息,将司法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的全部重要流程节点信息化、可视化、公开化。注重司法民主,完善参审机制,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504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76.26%。创新公开形式、重视媒体融合,形成以玉溪法院网为基础,微博、微信、手机App、新闻客户端等为辅助的公开格局。2018年,玉溪中院司法宣传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通报表扬。

司法改革逐步深入,司法责任有序落实。继续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完成员额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抓好法官补选工作;推进司法辅助人员职务序列改革,转聘法官助理133人;完成编制外书记员考核转聘工作,转聘编制外书记员180人。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全市法院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4169件,占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的14.43%;召开专业法官会议216次,对1087件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联合会诊”,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253件。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9.32%。认真执行“三项规程”,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坚持证据裁判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责任追究,对22名(均为自诉案件)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宣告无罪。

信息技术助力审判,监督管理全面加强。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实践“三全三化”的智慧法院建设模式。以全省法院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升级试点为契机,深化科技法庭、裁判文书辅助制作等智慧法院系统应用。2018年8月,中院自主研发的法微出差平台、单据管理平台、接待管理平台分别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效整合审判资源,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达140.43件,综合结案率达91.91%,办案效率稳步提高。严格办案流程管理,实行节点控制,对临近审限案件进行督办、限期结案。联合检察、监狱等部门使用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实现远程视频开庭、案件网上办理。严格把握减刑假释条件,审结减刑假释案件2650件,其中公开开庭审理职务犯罪、涉黑犯罪、金融犯罪案件80件。

四、全面从严治党治院,打造玉溪法院铁军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出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意见。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加强“党建+审判”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制定党建责任制考评办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方案等系列文件。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中院建立6个规范化党员活动阵地,申报的9个党支部通过市直机关工委考核验收,申报达标率达100%。加快推进“互联网+党建”建设,全面启用“云岭先锋”手机App平台,中院在内网开设党建园地专栏。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提升活动,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律志愿服务,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2018年9月,全市法院系统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第九届玉溪市文明行业”。

注重司法能力培养,提升干警履职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执行攻坚、审判业务等各类培训班,培训干警965人次,实现全员覆盖。推行法官培养导师制,做好审判业务“传、帮、带”。加大青年干部培养力度,建立年轻干部成长档案制度,选派11名干警到挂钩扶贫点、社区党组织和县区法院挂职锻炼。采编《玉溪审判》《法槌》《通海审判》等内刊8期,强化审判理论研究和精品案例培育,完成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2篇,在省级以上法学刊物发表论文、案例7篇,中院2篇裁判文书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中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5次,制定有关文件9份,签订责任书170份,派发落实主体责任清单187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落实。抓实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廉政风险点67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61条。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对领导干部廉政提醒谈话119人次。认真整改落实上级法院司法巡查反馈意见,积极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等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办法的成果,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风”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人民法院政治生态。

五、畅通渠道接受监督,主动改进法院工作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不断提高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专题调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人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法院。扎实做好上级法院组织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视察玉溪法院期间的各项工作,虚心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3件,办结率100%。认真落实同级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检察机关抗诉案件3件。重视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构建司法与媒体良性互动关系,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玉溪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紧扣玉溪经济社会发展“5577”总体思路,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突出抓好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为新时代玉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在服务发展上展现新作为。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司法为民上落实新举措。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完善立案窗口、巡回审判、远程视频等便民服务体系,丰富便民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热情、周到、高效的司法服务。三是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在司法改革上迈出新步伐。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细化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分工,落实主审法官会议机制,突出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四是坚持以创新为驱动,在破解难题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行网上立案、阅卷、接访、送达等工作,为案件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提供全流程网上诉讼服务。五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队伍建设上实现新加强。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锤炼作风品行,确保人民法院队伍忠诚可靠。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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