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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建为引领 以特色党建工作助推法院高质量发展
2020-08-17 10: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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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玉溪中院将法院党的建设作为法院各项建设的基础和核心,把党建工作作为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的核心工程,紧紧围绕“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党建工作思路,以强有力的党建工作作为法院发展的动力,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法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和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之中,有效推动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提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六个结合”和“六个抓牢”。

一、“六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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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党的建设与法院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相结合,打造政治过硬队伍。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准政治方向,夯实政治根基。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研讨、邀请专家教授授课、时政宣讲报告和党课辅导、主题党日,以及“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平台学习应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教育引导党员真正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确保党员的思想和行动均行进在全党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的轨道上。

2.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支部集中学习的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和引导党支部系统全面地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政治生日”以及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形式,将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纪法规,作为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的必修课,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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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将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一是将党建工作作为法院的一项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来抓,与审判、执行等中心工作一起谋划部署、一起检查考核和同步推进。年初及时研究制定《法院工作要点》和《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党建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党建工作文件,同步明确党建工作和审判任务和重点,确保党建与审判工作在责任、制度和任务方面均得到全面落实。

二是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和立审执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好绩效考核和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指挥棒和方向标作用,突出党员在审判执行一线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全面推进审判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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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将党建工作品牌与业务工作品牌创建相结合,打造法院特色品牌。

一是坚持业务工作品牌与党建工作品牌联创。紧密结合玉溪中院工作实际,打造法院工作品牌,充分展示法院工作特色成果和水平,推动玉溪中院党的建设和行业品牌建设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近年来,玉溪中院政治部、新闻中心、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先进集体”。执行局被表彰为涉民生案件执行先进集体。中院原13个党支部在两年内全部实现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创建达标。

二是将“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模范职工之家”与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办案标兵、调解能手、优秀书记员等评选结合起来,把“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与工会开展的爱岗敬业活动相结合,形成相互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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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将党建文化与法院文化深度融合起来,促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

坚持党建与文明建设目标同向、工作同步,促进法院各项建设整体水平和司法公信力提升。紧密结合玉溪中院实际,充分利用“文明讲堂”、法院文化建设、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阵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党建文化建设。按照“一月一主题,一个支部一特色”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在建党节等重要节点开展文明讲堂、党章和经典朗诵比赛、演讲比赛、文艺汇演、以及摄影书画展。利用电子大屏幕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家风”、“扫黑除恶”等宣传活动。利用书法、摄影、瑜伽、健美操、骑行、读书会等兴趣小组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陶冶情操,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2014年玉溪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法院文化示范单位”;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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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将党建工作与服务性建设相结合,推动脱贫攻坚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双报告”工作。

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践行党的宗旨,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结合起来,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以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把精力用在抓落实和为群众服务上,定期开展党建共建、扶贫帮困、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及加大资金帮扶力度,对扶贫联系点的道路、人畜饮水工程、太阳能照明设施、蔬菜水果交易市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上给予支持,切实帮助扶贫联系点和挂钩联系社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和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与民盟玉溪市委和元江统战部组成医疗和农业技术服务分队,联合开展送法、送医、送药、送技术的“四送活动”;组织党员开展“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疫情防控捐款和自愿缴纳特殊党费,用解决问题体现落实党建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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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将党建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打造干净担当作为的党员队伍。

一是将党风廉政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每个党支部每个季度要结合党支部实际开展一次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和有关意识形态内容的学习,实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

二是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廉洁司法教育,增强自觉执行党纪党规的意识,坚守纪律底线。

三是严管厚爱相结合,实施精准事前事中监督。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干警的实际情况。突出日常监督的关键环节,抓薄弱环节和管理空白,强化拥有审判执行权和管审批、钱、物等关键岗位的少数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确保党员队伍清正廉洁。

二、“六个抓牢”

(一)抓牢党支部这个组织基础。

结合年初党支部换届,做好党支部优化调整工作。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党员、有利于组织党员参加活动和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将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结合院领导分工,以本院审判团队和行政综合部门为单位合理调整设置党支部,合并5个党支部,调整设置为7个党支部(不含1个离退休党支部),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和支委班子。将具有一定党务知识,组织力和责任心强,热爱党建工作的同志选派充实到支委班子中,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

(二)抓牢党建工作责任制这个“牛鼻子”。

一是从2017年开始,每年年初及时研究下发《党建工作责任书》,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责任书。2020年修改为《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平时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与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结合起来,注重平时考核和重点工作的落实,加强检查、督查和工作提醒,推动党建工作质量水平提升。

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年初研究下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党建责任”、机关党委书记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具体责任,压实党建“责任人”职责,督促提醒各党组织书记各司其职,认真履责,确保每年的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抓牢每个月“三会一课”这个常态化工作点。

从2017起,机关党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的有关规范文件,并在每个季度前提前向各党支部下发开展集中学习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工作意见,再由各党支部根据支部工作的情况,增设一些支部活动的内容,使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既符合形势任务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又具有法院工作特点、特色。

(四)抓牢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这个重点工作。

组织引导各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会议精神,深化党章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切实用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把新时代纪律建设新标尺,让干警明底线知敬畏。强化审判纪律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法官行为规范、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制度规定,坚持公正司法、严格司法,防止执法办案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强化廉洁司法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及“三个规定”有关要求,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同时,通过“孙小果案”、“张坚案”开展“以案释法、以案释纪、以案释德”警示教育,时时敲廉洁从政的警钟。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着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抓牢党建工作制度建设这个关键点。

从2017年起,玉溪中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关于健全和完善党支部十二项基本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20余个党建工作文件,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不断促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抓牢党建特色文化建设这个亮点。

近年来,玉溪中院狠抓党建特色文化的培育,紧密结合法院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和“文明讲堂” 、“书香机关·书香支部”读书等活动,在打造“党员活动阵地”、“法官沙龙”、“法院荣誉室”、“法院廉政文化墙”的基础上,针对干警对文化生活的渴求,积极组建10余个兴趣小组,开展“党建文化+”等系列活动,“一月一主题、一个支部一特色”,着力打造法院党建文化品牌,吸引更多干警参与,使广大干警享受到党建文化建设带来的丰硕成果,也使党建工作更加立体生动。2016年被玉溪市委宣传部确定为“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示范基地”。

通过以上卓有成效的工作,玉溪中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党性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的司法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得到很大改进,干事创业的热情不断释放,党员干警思想积极向上,工作作风良好,推进法院跨越发展的动力持续增强,得到了玉溪市直机关工委的肯定和好评。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17年11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近三年,玉溪中院受到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13人次;受到省级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10人。

玉溪中院的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一点成绩,但是也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不足,距上级法院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三、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党务干部的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式下的任务要求。党支部书记和委员都是兼职,加之审判工作任务较重,学习抓得不紧,党建业务不熟,思路、办法不多。

二是支部发展不平衡,个别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平时投入时间精力研究党建工作少,工作存在被动应付,满足交差了事,缺乏创新的意识和举措。

三是有的支部学习抓得不紧,“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的计划性不强,形式单一,质量还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会议精神为契机,始终保持重任在肩的使命感、毫不懈怠的责任感,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及时认真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省高院和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党建工作,为全面推动玉溪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编辑:禹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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