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新闻网讯(李红兵)9月28日,元江县城澧江路云安宾馆门口处发生一起致人受伤交通肇事逃逸案。元江交警大队接警后迅速行动,40分钟成功破案。 9月28日22时10分,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群众报称:在元江县城澧江路云安宾馆门口处,有一辆二轮女士摩托车撞倒一个行人,行人受伤睡在路边,二轮摩托车从永胜街方向逃跑了,车牌号好像是云FCY445,车上有两个年轻人,你们快来处理。 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赴事故地点进行处置。民警到达事故现场时,发现一名女子躺在公路旁边,道路上留有逃逸摩托车倒地形成的挫划印、踏板垫等散落物。案件性质确定后,大队迅速启动交通肇事逃逸侦破应急预案,将事故中队民警兵分三路开展调查:一组负责协助120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一组负责现场勘查,寻找目击证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一组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车牌线索,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网上对嫌疑车辆进行排除比对。最终锁定肇事车辆为云FCY445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并通过警综平台查询到的电话号码联系到摩托车车主陶某。经询问得知,摩托车是车主陶某儿子的朋友白某骑的,民警随即联系车主陶某的儿子。22时50分,民警在县城天宝路找到了驾驶人白某,白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驾驶摩托车撞倒行人后继续驾车逃逸的事实。 经初步调查得知:2012年9月28日,元江县南洒村委会的白某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载着车主陶某的儿子由元江县城江东沿澧江路驶往兴元路方向,22时05分许,行至澧江路云安宾馆处时,因看到前方有警灯闪烁,害怕没有驾驶证被查而调头逃跑,调头过程中与李某相撞,造成李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白某未报警,继续驾驶摩托车由永胜街逃往天宝路藏匿。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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