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高交通法制意识 促进道路安全畅通 玉溪新闻网讯(交宣摄影报道)为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切实增强人民福祉,国务院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在刚刚过去的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玉溪市、县两级交管部门全警动员、精心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 当天,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玉溪人民广播电台和玉溪有线电视台滚动播出公安部统一制作的明星公益报时和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在数字电视开机画面滚动插播文明交通专页和交通安全宣传滚屏信息;在“哇家bebe车”文明交通公益网站及“玉溪警方”微博开设专题互动版块,全方位营造宣传声势。市、县两级交警部门组织民警、交通安全宣传小分队来到中心城区主要路口、商业区、社区、客运站、货运单位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针对不同宣传对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在中心城区南北大街,现场摆放的“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展板,以真实的事故案例向市民展示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及面对突发事故的处理方式。民警还向路过群众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宣讲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新内容。同时结合近期我市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当前开展的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向驾驶人和过往行人重点宣传冬季雾、雨、雪天出行的道路交通知识及不遵守交通信号、超员行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酒后驾驶等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将文明交通理念传播给群众。宣传民警还在现场接受群众关于交通事故处理、车管驾管业务等内容的咨询,耐心细致地回答咨询群众的各种疑问。一些出租车、私家车驾驶人停车向民警主动索要宣传材料,并对民警表示:“这类活动非常好,为了保护人民众的生命安全,必须搞这些交通安全宣传。” 新平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中心客运站点,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光碟,全面宣传交通信号的法定涵义和法律效力,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充分认识到遵守交通信号就是遵守法律,良好的驾车行为规范、文明的驾车行驶习惯才是汽车时代的新风尚;峨山大队深入峨山县烟草分公司以案说法,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浅出地讲解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典型事故案例、安全出行知识,进一步增强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通海、江川大队派出交通安全宣传小分队深入辖区学校,组织学生和交通安全志愿者一同走上街头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大力宣传不遵守交通信号的危害,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少年儿童安全出行;高速大队在玉元高速公路研和服务站、峨山服务站设立交通安全咨询点,针对玉元高速公路冬季雾多以及路面湿滑等特点,向进入服务区加油、休息的客货运车辆驾乘人员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宣传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的注意事项。 “122”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群众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宣传,同时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设立“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旨在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今年活动日,全市共出动警力150人次,出动宣传车18辆次,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进企业宣讲8场次,组织2300余名志愿者和中小学生参与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0份,受教育人数超过40000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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