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属大队民警现场指导驾驶员张贴临时号牌。 近日玉溪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三中队为执行落实公安部123、124号令,加大警区巡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民警在交通执法中,发现有一些申领到临时号牌的机动车驾驶员,未按照要求将临时号牌张贴于前后挡风玻璃指定位置。而依据公安部123、124号令的规定,这一行为将按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也就是说违规驾驶员将被扣留驾驶证至科目一考试合格方可继续驾驶机动车。 警方提醒市民,临时号牌前后都必须悬挂,前面应放置在前挡风玻璃右上方,后面应放置在后挡风玻璃左下方,一些司机只在前方悬挂了临时号牌,而后面没有悬挂,此举也属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魏新明 陈晶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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