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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加大缉枪治爆工作

2013-05-14 10:58:06

  本报讯(张晓英)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以来,通海县公安局采取“强化宣传发动、强化清查收缴、强化专项治理、强化侦查破案、强化安全监管”五项举措,迅速行动,全力投入。截至4月10日,共侦破非法持有枪支案件1件、非法制造爆炸物品案件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收缴火药枪4支、自制硝铵炸药126.6千克和硝酸铵146.8千克、查获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成品475箱、半成品2745盘(件),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初显成效。

  强化宣传发动,造氛围。通过通海电视台、通海警方微博、社区警务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公安机关缉枪治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通过集中宣传、上门走访等方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栏、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心,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通过宣传,4月3日,九龙街道团田村的陈某某主动向派出所交出一支父辈遗留、存放在家中10多年的火药枪。

  强化清查收缴,控源头。主动加强与安监、环保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强化对涉枪涉爆涉危重点单位的检查和监督,1至3月份,联合县安监等部门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市场检查整治1次,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检查1次;坚持多警种联勤,整合治安、消防、刑侦等警种部门和辖区派出所警力,采取机动巡逻、临时设卡等方式,加强对出租房屋、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等的检查,及时发现收缴非法枪爆物品,通过清理检查,最大限度地发现散落的非法民爆物品。3月20日,在开展检查中收缴雷管5枚、导火索11.7米。

  强化专项治理,查问题。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收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烟花4箱、爆竹11万盘,确保全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运输;会同国土、安监等部门,对全县的采石场、采沙场等非煤矿山进行安全检查,查获在四街镇海东村矿山一工棚内非法自制炸药的刘某某,当场缴获自制硝铵炸药126.6千克、硝酸铵146.8千克以及各类制造炸药的原材料100余千克,目前刘某某已被依法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强化侦查破案,零容忍。强化以打开路、以打促管、以打促防、打防并重的理念,各职能部门始终保持对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日常工作中,采取各派出所每月一次常规检查、治安大队不定时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地挤压涉爆人员的违法犯罪空间。

  强化日常管理,降差错。通过认真落实每月安全管理制度、动态检查管控制度等,严格要求各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坚持双人值守、领用入库、账实相符等管理制度,督促派出所与涉枪涉爆单位签订责任书9份,确保民爆物品在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绝对安全。建立枪支管理使用制度,完善枪支(人员)出入库、枪支流向等各种登记台账,严格枪支使用申报程序,定期开展配枪人员思想动态审查,确保公务用枪不出问题。

来源:玉溪新闻网

编辑:沈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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