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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7小时破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4-03-04 10:47:51

  本网讯  2月4日7时许,仍处于醉酒状态(经酒精吹气测试后)的李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元江交警大队民警在其出租屋内缉拿归案。至此,这起发生在县城主要道路路段致一人受重伤、一人轻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在案发7个小时后成功告破。

  2月4日凌晨0时20分许,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指令:在县城文化路段,一辆两轮摩托车被车撞倒,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员受伤已送医院, 肇事车已逃逸。接到报警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处理。

  事故现场发生在县城区较繁华路段,是一个平直路段、路面宽阔、夜间有路灯照明、视线良好的城市道路。由于当时已经是午夜,事发地段虽车流量大,但行人稀少且肇事车在现场停留的时间较短,没有人看见事发经过和肇事车辆。在事故现场仅有一辆号牌为云FEQ734的两轮摩托车侧倒在公路边,其左侧有明显被撞击的痕迹,车身损坏严重,路上留有一条很明显的摩托车倒地后的擦痕,旁边散落着大量摩托车上掉落的碎片、物品和大面积血迹。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中,发现还遗落有一个汽车左后视镜,民警根据现场勘验分析和受伤的摩托车驾驶人的陈述,初步判定肇事逃逸车辆系一辆蓝色越野车,两车为对向行驶,肇事后该车由文化路往国道213方向逃逸。

  在锁定车型、车身颜色,缩小了排查范围后,交警大队启动了侦破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工作预案,在巡逻大队的配合下,一组民警勘查现场并在现场周围开展走访调查、调取视频资料等工作,一组民警向肇事车辆可能逃逸的方向开展搜索。

  2时30分,正当各组人员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时,有人打电话报警称:自己的车当天外借给朋友,晚上还车时发现车子有明显被撞的痕迹和少了一个后视镜,请民警前来查验是否肇事了。

  办案民警在某小区找到了嫌疑车辆,经勘验,发现该车左前大灯被撞碎,大灯旁有明显凹痕、车辆左前保险杠有明显擦痕,左后视镜被撞断,所有特征均与案发现场的散落物相吻合。车主金某说“车是自己的车,今天外借给一个朋友开,开车的朋友电话现已关机无法取得联系”。随后,车主金某又带领民警到其朋友的出租屋,但大门紧锁,没能找到人。

  当日7时许,办案民警再次到出租屋,最终找到了嫌疑人李某某。李某某交代了自己驾驶车辆由文化路送朋友入住酒店后,行至事故路段时与一辆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后、因害怕酒后开车被处罚逃离现场的违法事实。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陶正兴)

编辑:李艾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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