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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平县公安局戛洒派出所在为矿山工人办理核查登记手续时,发现3名持假居民身份证到矿山打工的男子。
近年来,戛洒派出所一直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流动人口管理,要求用工单位聘用工人之前,让工人携带公司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主动到戛洒派出所办理用工核查登记手续。
6月12日15时许,4名湖南籍工人携带公司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戛洒派出所办理用工核查登记手续。当民警要求4人出示居民身份证时,其中3人神色慌张。民警将4人的居民身份证放到读卡仪上,读卡仪无法读取其中3人的身份信息。当时,民警就觉得3人的居民身份证有问题。民警对3人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查看,发现防伪标志不明显,且对3人身份信息进行网上比对后没有结果。民警随即对3人进行询问,3人承认使用了假居民身份证。原来,3人均是湖南省新化县人,年龄分别是53岁、51岁、54岁,家庭都比较困难,最近经老乡介绍来矿山打工,因怕年纪大公司不录用,所以使用年龄改小的假居民身份证。由于3人都不识字,遂都说不清楚假居民身份证的来源。
目前,新平县公安局戛洒派出所依法对邓某、卿某等3人分别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进行了批评教育。3人接受处罚后,民警用其真实身份信息为他们办理了用工登记核查手续。(陈猛 陈楠)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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