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止7月21日,江川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取证、审讯、追赃等工作,彻底查清了被省厅列为督办案件,由红河金平籍犯罪嫌疑人朱某、罗某、白某组成的流窜入室盗窃团伙,横跨全省17个县市、入室盗窃作案41起的全部犯罪行为,并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
5月30日凌晨3时许,江川县公安局大街派出所民警在夜间巡逻中现行抓获红河金平籍犯罪嫌疑人朱某(男、25岁)、罗某(男、27岁)、白某(男、31岁),当场缴获赃款3200元、被盗手机4部。经查实,三人自2006年以来,多次窜至玉溪、红河、昆明、楚雄、大理、保山等地实施入室盗窃作案41起、涉案价值近20万元。由于该团伙作案次数较多,作案时间跨度较大,作案地区涉及全省大部分县市,给全省社会治安造成较大影响。
为及时消除社会影响,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推动 “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厅级督办案件,市公安局舒勇副局长、刑侦支队支队长曾逵多次亲临指导破案工作。县公安局从人、财、物方面全力给予保障,及时成立了由分管刑侦副局长张文红为组长、刑事大队长黄良为副组长,刑侦、治安、派出所共15名精干民警组成的专案组,同时抽调专职驾驶员协助专案组奔赴各地开展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较强的侦查措施:一是加强审讯工作,进一步扩大战果,查清该团伙的全部犯罪行为;二是全面分析该团伙作案规律特点、流窜路线、组织形式等,向全省发布研判信息,进行大范围攻坚工作;三是在省厅统一指挥下,积极争取各地公安机关大力支持,奔赴各地开展取证、追缴等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下,江川县公安局专案组驾车两次从江川出发,先后奔赴元江、金平、元阳、红河、建水、开远、屏边、宁洱、景东、镇沅、墨江以及昆明、楚雄、漾鼻、永平、南涧、昌宁共17个县市、行程4千余里进行调查取证、追缴赃物,经过两个多月征战,彻底查清了该团伙的全部犯罪事实。
自200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朱某、罗某、白某纠集在一起,以户籍地金平县为中心,向周边县市辐射,跨地区沿线作案,他们时分时合,多次从金平县坐车出发,先后窜至红河州的元阳、红河、建水、开远、屏边,普洱市的宁洱、景东、镇沅、墨江,玉溪市的江川,昆明,楚雄,大理州的漾鼻、永平、南涧,保山市的昌宁等地,白天踩好点后,逗留至夜间凌晨1时许,趁夜深人静之机,专门选择未安装防盗栏的居民小区,采取爬窗入室或用工具从窗口挑衣物等盗窃手段,盗窃住户现金、金银饰品、手机等便于携带的贵重物品,得手后将赃物就近销赃。该团伙先后窜至云南省17个县市入室盗窃作案41起,其中三次窜至江川进行盗窃作案9起。2008年5月30日凌晨3时许,三人再次窜至江川县大街镇景新小区、工商局生活区实施盗窃作案时被公安民警人赃俱获。(韩丽华)
来源:玉溪新闻网
编辑:黎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