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确认摩托车相关信息 本网讯 日前,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查获的一辆摩托车归还给了失主,受到失主的称赞。 2月26日,元江交警大队民警及协勤人员在元江县文化路农贸市场路段执勤巡逻中,发现一辆号牌为云F478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该车在大街上停放数日却没驾驶员来骑走,车上落满了灰尘。经过对车辆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民警联系到车主,确认该车辆属于元江县洼垤乡的杨某某,却没想到杨某某在电话中说自己的摩托车已遗失多日,民警通知其携带相关证明及材料到交警大队认领摩托车。 原来,2月21日,杨某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到烧烤摊上吃消夜,因喝多了酒,不知摩托车停在何处,当晚,杨某某打摩的回了家,接到民警电话时,杨某某依然没想起自己的摩托车停在何处。2月26日下午,杨某某带齐相关材料到元江县交警大队认领以为丢失的摩托车,并对交警表达了真诚的谢意。(白乔明 文/图) 编辑:李艾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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